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銀行(以下簡稱代理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章貸款條件和程序第四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
(二)在本市工作的在職職工;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購買自住住房的相關手續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五)在本行政區域內購買城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
(六)同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五條借款人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六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有配偶的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證,無配偶的提供未婚或無配偶證明;
(二)商品房購房合同、銷售(預售)許可證、房屋平面圖、竣工驗收記錄;
(三)首次付款證明;第七條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借款人簽訂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第八條借款人獲得貸款後,應根據借款合同辦理貸款抵押手續。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借款人辦理相關手續後3個工作日內,委托代理銀行辦理提款手續。第九條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在我市購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省內其他城市購房,符合購房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在購房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第三章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第十條借款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購房款的70%;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購房款的80%。貸款額度壹般不超過40萬元。年薪65438+萬元以上、誠信度高、無重大疾病的借款人,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貸款額度可在40萬元以上。
借款人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值的60%,最高不超過30萬元。房屋價值為評估值、交易值和契稅值中的最小值。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於5%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5萬元。第十壹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壹般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但對於工資收入高且穩定、誠信度高、無重大疾病的借款人,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最多可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5年。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借款人購買二手房時,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不得超過30年。第十二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為壹年的,執行合同利率。法定利率調整的,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從次年的1開始,按照相應的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第四章貸款償還第十三條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第十四條借款人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本金/貸款期限月數+(貸款本金-累計償還本金數)×月利率。
(二)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