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轉公是指商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根據我國公積金相關政策規定,福州市民要申請商轉公貸款,應符合以下六個條件。
1.在當地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
2.貸款業務只接受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請。
3.申請人需要向銀行確認其購房貸款未結清,同時向銀行申請提前結清貸款。壹旦銀行同意,就可以辦理下壹筆業務。
4.申請人應保證原商品房購房貸款還款滿1年,信用記錄良好,無逾期行為。
5.申請人向社會公開轉讓時,確保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核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申請人之前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6.申請的商轉公貸款額度應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和原商業性住房貸款余額範圍內,方可受理。商轉公的貸款利率按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在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前,要做好相關材料的準備工作,包括與原貸款銀行簽訂的商業性購房貸款《借款合同》原件;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貸款余額證明或原貸款還款清單,由原貸款銀行蓋章後方可生效。材料齊全後,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經營性貸款。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根據解決欠款方式的不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分為兩種,流程圖如下:
1.自籌資金
2.托管公司或擔保公司
6.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者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信息證明原件,有效期1個月)。
4.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5.商業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還清商業貸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7.商業貸款購買的房屋為二手房的,應提供房屋評估報告原件。
8.商業貸款購買的房屋為商品房的,應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或經查檔後的復印件。
9.房地產有土地證的,提供國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不發土地證的,憑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證辦理收據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