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要求各銀行在2005年按時足額提取各類貸款損失。但由於銀行未計提足夠的專項準備金,且銀行利潤總額未從應計提的專項準備金中扣除,我國商業銀行風險調整後的資產收益率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
RAROC=風險調整後的利潤總額÷平均資產余額
風險調整後的利潤總額=本行當年利潤+本年計提準備金實際增加額+計提準備金減少額。
使用這種方法計算特別準備金未足額提取前的RAROC,可以使所有銀行在相同的比較口徑下評估當年應提取的準備金增加額。未來,隨著中國商業銀行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完善,中國的RAROC模式將與國際接軌,真正成為中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核心技術手段。
在具體的應用步驟中,第壹步是估計客戶的違約概率,可以根據專門的評級模型進行評估。第二步是估算違約風險敞口,即違約時的銀行貸款余額。這也可以基於歷史數據,並根據貸款類別和評級而變化。第三步,估計給定損失給定違約和期望損失給定違約,得到期望損失EL和非期望損失UL,使RAROC=。
在實際操作中,資產價格通常可以在補償債務成本和運營成本的基礎上提供至少25%的稅前資本回報率,即RAROC≥25%,盈利目標會隨著CAR的增加而同比增長。在確定資本目標RAROC後,商業銀行可以根據各種貸款業務的預期損失、運營成本和風險水平做出定價決策。例如,某商業銀行目標RAROC為25%,向A、B、c三個營業部提供貸款,營業費用率為4%,預期貸款回收率為98%,資金成本為5%。其定價決策如表1所示:商業銀行采用RAROC模型的現實意義和制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