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期的車不要了怎麽辦?
汽車辦理了分期付款,這時候不要了,用戶可以先找好買家。確定了買家以後,用戶必須提前結清獲得汽車綠本。拿到汽車綠本,解除抵押手續以後,車主就可以辦理過戶,將車轉賣給他人了。
而已經分期了9個月,不想要汽車了,汽車是無法退回的,貸款合同也不會終止,貸款人必須繼續按照合同約定繼續還款。
二、我做的車貸下來了現在不想買了有什麽後果
扣了妳的手續費,妳不4S店的定金也沒有了,所以不買4S店的定金拿不回來
三、我做的車貸下來了現在不想買了有什麽後果
理論上無影響,車貸合同以車輛交易成功為條件,買賣不成的話車貸合同理論上也不會生效。但是就怕壹些車商利用車貸合同強買強賣,這種情況就麻煩,協商不成的話妳就必須到去申請裁定合同無效,否則他們會強行放款,即使妳不買車也會背上債務,妳不理會的話最終會影響妳的個人征信。所以妳必須和他們協商解除車貸合同,協商不成就立即去申請裁定,這些程序絕不能拖。
四、買車辦貸款審批過了,又不買了,貸款會不會有什麽後果?
不會啊,因為妳沒去簽合同只是審核過了貸款審批是主管信貸業務的人員在規定的審批權限內,依據借款申請書和貸前調查意見,進行"認定事實,掌握政策,確定貸款"的過程。流動資金貸款實行三級審批制。主管領導人對貸款發放的結果負決策責任。認定事實,即審批人對企業和信貸員提供的貸款原因和用途進行復審,正確判定其性質。掌握政策,以認定的事實為依據,根據國家和上級銀行確定的信貸政策,最終確定貸與不貸,貸多貸少的意見。確定貸款,主要是決定貸款數額,還款期限、利率和貸款方式。有些貸款主管領導還應對信貸人員提出跟蹤調查和監測的要求。任何壹筆貸款都須堅持執行"兩簽"或"三簽"的貸款審批原則。即每筆貸款都必須由信貸員調查提出初審意見,信貸科長審查批準方可生效發放,對額度較大或按規定必須"三簽"的貸款,應經行長簽批發放。任何個人不得單獨簽批發貸款。辦了車貸還沒提車是可以反悔的,不過根據實際的情況多少會有壹定的影響,如果審核結果通過,但還沒簽訂合同,車貸還沒放款的,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解決,直接取消貸款,然後4S店這邊則直接根據購車合同進行協商解決。如果車貸已經放款了,這時申請退貸會比較麻煩,壹般只能提前還款,不過需要滿壹年的期限,不然會產生違約金和手續費。並且會存在壹定的貸款記錄,甚至可能會對征信造成壹定的影響。總之,申請貸款前要確定好自己的想法,最好不要等到貸款放款了再來後悔,想要取消貸款並不是壹件簡單的事,如果程度比較輕的話,付違約金和手續費,而比較嚴重的話則會產生征信記錄,而征信的不良記錄可能會影響以後的經濟生活,簡單通俗的說就是如果有壹次取消貸款的記錄,很可能會影響下次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