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了首付,房貸辦不下來怎麽辦
無論當前的房價是漲還是跌,剛需族購房的熱情總是那麽高漲。但動輒數十上百萬的房屋價格成了他們購房路上的“攔路虎”,因此貸款買房就成為壹大途徑。這其中,就免不了有購房者遇到“交完首付後,貸款批不下來”的經歷。這種情況不僅讓買房者鬧心,還有可能涉及違約金賠償的問題。壹旦購房者面臨這樣的問題,該怎麽辦呢?
第壹招:補救貸款
首先,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準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第二招:換家銀行
不同的銀行對於貸款條件的規定和審核不同,因此如果購房者申請了第壹家銀行卻遲遲沒有回饋,不妨換個銀行。
第三招:找擔保公司
當然壹部分購房者確實本身的資質不好,但又特別想買這套房子,這個時候就可以找擔保公司貸款。需要註意的是,涉及到的費用會比直接到銀行貸款費用高。因為擔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續費外,還需要支付擔保費、利息費等費用。
如果上述三招妳都嘗試過,房貸還是下不來,那就只能找開發商協商退房了。需要明確壹點,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以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
情況壹:因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
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導致銀行不批貸款,購房者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情況二:購房者資料不全或信用記錄不好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的問題造成銀行不批準貸款,房子是可以退的,但違約責任也必須要承擔。壹般來說,在購房合同上會標明違約金金額,所以也不要怕開發商會獅子大開口。
情況三:政策或銀行規定發生變化導致不能貸款
如果因為政策原因購房者無法順利申請貸款,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無條件退房並拿回自己的首付款。要是開發商不配合,購房者可以至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
二、買房首付交了,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麽辦?
壹、正面回答
貸款買房結果首付付了,貸款卻沒有下來的話,建議先聯系銀行問清楚被拒緣由,看問題能否解決,若能解決,趕緊采取相應解決措施,處理好之後重新進行申請即可。
二、具體分析
若問題解決不了,那只能選擇退房、退首付了。
比如。
1、提供的資料信息不全:補充完善資料。
2、銀行流水不足:追加首付款、降低貸款金額;或找配偶、父母***同申請,把對方的流水也提供上去。
3、個人負債率過高:盡快償清名下債務,若壹時還不清,先盡力能還多少是多少,之後還可以嘗試找個資信良好的人給自己提供擔保。
4、信用不好:暫緩申請,先好好養信用,多積累良好記錄。
5、銀行放貸資金緊張:換壹家額度充足的銀行。
6、房地產開發商證件不齊全,不具備售房資格:放棄該處房產,與房地產開發商解除合同,拿回首付款。
網貸大數據可以反映網貸的真實情況。要是貸款太多,建議好好了解壹下自己的信用數據。查找:貝尖速查,可生成大數據報告。雖然兩者有區別,但銀行貸款為了避免個人無力償還壞賬的情況出現,還會關註大數據信貸情況,信貸不良會影響很多方面的權利。
三、買房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買房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必備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已經在當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及以上(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積金互通,支持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在其他城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也行)。
2、申請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封存,暫時辦理不了公積金貸款)。
3、名下未曾辦過公積金貸款或者貸款已結清(若已經申請過壹次公積金貸款,需要將該筆貸款還清,後續才能辦理新的公積金貸款;若已經申請過兩次公積金貸款,那無論貸款是否結清,都無法再辦理新的公積金貸款了)。
三、首付付了,但是公積金貸款辦不下來,可以退首付嗎?
可以協商退款,銀行不批貸款不屬於業主的原因,也不屬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子交了首付,房貸還沒下來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幾個情況:
如果按揭貸款合同未能訂立是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開發商手續不齊備或銀行認為開發商缺乏保證能力等情況,導致購房者因不能辦理按揭而又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購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如果是因為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原因,最終導致貸款無法辦理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國家貸款政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銀行貸款規模限制等相關事由。如果產生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還首付款.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能訂立,如果購房者要求解除已訂立的購房合同,則壹般不予支持。如果產生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就應該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開發商交清房款。不能繳納房款的,開發商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收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壹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四、現在買房首付交了銀行貸款下不來可以先交房裝修嗎?會不會有什麽後遺癥
正常情況下是可以的,還有就是根據物業的管理規定,明確哪些屬於公***設施,不能拆除的部分,不要拆除,裝修前正常都要交裝修押金,要不裝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