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裏的人都走了,房貸月供還在繼續。知情人解釋:“在發生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如果房子沒了,按照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借款人仍有義務償還未償還的貸款本息。”相關銀行人士也分析,房地產貸款反映的是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借貸關系。該房屋僅作為個人貸款抵押,依附於借款人的債權。即使抵押物滅失(消失),無論抵押物是人為損壞還是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的,債務關系不受影響。根據借款合同(所有借款合同都有這個內容,妳可以自己去查),如果銀行發現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抵押擔保。
簡而言之,這意味著房貸會繼續支付,不會因為房貸的崩盤而取消。然而,對於失去家園的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的是,他們仍然要為此付出代價。
國家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壹般會在特殊情況下處理。壹旦發生大地震,政府和銀行會根據災後情況制定相應的救助政策,甚至免除救助。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期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要求借款人不得催收或罰息或記錄壞賬,將借款人視為壞賬,並及時償還因地震造成的巨大損失而無法通過保險賠償的債務,或以保險賠償或擔保抵消減災後無法償還的債務。
另外,現在很多房子都上了保險。如遇火災、地震等災害,保險公司可以賠償。不過建議妳看清正在購買的保險條款內容,因為有的保險只賠火險不賠地震。
房子沒了。它成了壹份遺產。然後,有網友問:房子裏的人都走了,月供繼續。那麽,如果房子已經走了,月供和房子怎麽處理?
地震後,如果有壹人死亡,該房產仍然存在,根據相關繼承法的規定,該房產將被列為繼承人。首先,繼承人在去世前會清償雇主遺產的債務(當然包括房貸和其他債務),但債務的償還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父債”還債沒有法律依據。當然,對於不動產以外的債務,法律並不禁止繼承人自願支付債務的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