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房子爛了,房貸能停嗎?
我已經簽了貸款合同買了壹棟爛尾樓,不能停止貸款。如果借款人因房屋未完工而拒絕償還銀行貸款,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壹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房屋在抵押期間不能轉讓;只有解除抵押後,才能轉讓相關房屋。“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間,借款人出售房屋作為抵押,並經貸款銀行同意,房屋買方繼續償還賣方未到期的貸款。實踐中,在再抵押的情況下,買方為賣方提前償還貸款。
二、房子爛了怎麽辦?
如果開發商因資不抵債而破產,遇到“爛尾”危機,則不能將房屋返還給開發商。因為退房後,買家拿不到購房款,而只能拿到壹張收據或壹張欠條。買家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從買賣轉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如果開發商最終因資不抵債而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將被法院拍賣,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消費者比普通債權人更有可能從開發商那裏獲得賠償(特別是如果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產權)。
第三,房子爛了怎麽辦?
房子爛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因為和銀行的債務關系不會因為房子的狀態而改變。還款這種事情,首先要理清購房者、開發商和銀行之間的關系。買家和開發商的關系是買賣,買家和銀行的關系是借貸。雖然我們去銀行貸款是以購房合同為前提的,但這兩份合同是獨立的。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交易出現了問題。事實上,購房人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要求退房並賠償違約金;但是,買方的貸款是欠銀行的,銀行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時還款,與開發商無關。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當我們購買的房子腐爛時,與銀行的債務關系不會因為房子的狀態而改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延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被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