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清貸款後,需要去銀行辦理貸款結清證明,然後拿回抵押註銷申請表、房屋產權證等材料;
2.貸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他項權利證書、房產證、還款證明等材料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解除手續;
3.工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當場解除抵押,可以取回產權證。
個人也要求貸款後,要帶上銀行給的資料:
(1)貸款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復印件。
(3)委托人的復印件。
(四)其他權利證明。
(5)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房屋為* * *所有的,還須攜帶* * *所有人的房屋產權證)。
根據《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抵押或受到壹定限制。我們需要註意以下問題:
(壹)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面無建築物、構築物和在建工程,純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除外。
(三)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四)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益事業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物不得抵押。
(六)已依法納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七)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的,抵押金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的份額和收益為限。
(八)違章建築或臨時建築不能用於抵押。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不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