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貸款被別人騙了怎麽辦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妳壹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壹定比例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妳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壹般會給原被告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6、判決書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房屋抵押貸款的誤區有哪些
1、“抵押中的房子已不屬於抵押者,無法繼續居住”
存在用戶認為抵押中的房子就是抵押了房屋,無論是使用權還是所有權都不在抵押者手裏了,意味著壹旦房屋抵押,自己便無居住之處。其實,房產抵押的只是所有權,抵押者依舊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只要在抵押貸款規定的有效期限內,及時按量償還款項,結清貸款後便可到指定地點辦理抵押解除手續。到時,房屋的所有權便“完璧歸趙”。
2、“抵押中的房子不能二次抵押”
抵押中的房子並不是不能二次抵押,但需要滿足壹定的前提。存在個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支持二次抵押貸款,但中途或需要結清原貸款,具體還是要以實際規定為準。
3、“抵押的房產只認可抵押者名下房產”
如今,不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都支持抵押者抵押他人名下的房產,前提是在他人同意的前提下。比方說,直系親屬名下房產可以抵押。
4、“凡是能上市交易的房產都能抵押”
上市交易的房產的確是抵押房產的必備條件之壹,此外還需要滿足“房齡”、“產權”等方面。如若是出現房屋產權不明晰,或是房屋年齡過大,亦或是房屋證件不齊全等情況,房屋抵押貸款或不能順利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