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材料:高中學校出具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2份、高校錄取通知書、學生身份證、學生戶口頁,學生申請表中填寫的***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同借款人戶口頁。
2015年高校錄取的特殊新生:
(1)錯過了高中學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時間階段,即沒有取得貸款資格,但因家庭突發事件,如“火災”、“車禍”、等特殊情況造成家庭貧困需要貸款的學生。
(2)沒能參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的貧困家庭的“復讀生”。
需要材料: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系統/自行註冊在線填寫申請表,並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並蓋章、高校錄取通知書、學生身份證、學生戶口頁、***同借款人(父親或母親)身份證、***同借款人戶口頁。
2015年“省內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2份、學生身份證、學生學生證、學生入學前戶口、***同借款人身份證、***同借款人戶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學生身份證、學生學生證、學生入學前戶口、***同借款人身份證、***同借款人戶口。
註:如果是首次貸款的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系統/自行註冊在線填寫申請表,並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並蓋章。
2015年“專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專升本”本科錄取通知書或“本升研”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學生身份證、學生學生證、學生入學前戶口、***同借款人身份證、***同借款人戶口。
辦理時間: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壹~周五)
辦理地點:浦口區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區教育局701辦公室
備註: 1、學生和學生的***同借款人需同時到場。
2、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都要帶原件。
另外:
1.首次貸款學生
出示:學生和***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提交: 學生本人簽字的經資格認定的《申請表》原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各壹份。
註:⑴學生證丟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學生在校證明》,縣資助中心留存證明原件;
⑵戶口簿原件查看,無需留存復印件;
⑶如***同借款人為父母且不在同壹戶口簿,需出示雙方戶口簿原件;
⑷如***同借款人不為父母,並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了父母不能作為***同借款人的相關證明,僅需查驗雙方戶口簿原件,確認雙方均在本轄區即可。縣資助中心留存鄉鎮(街道)民政部門相關證明原件。
2.續貸學生
對於續貸學生,學生或***同借款人任何壹方到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有關手續。
出示:借款人或***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提交:借款學生或***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