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地產開發貸款及其條件壹、企業的條件:1)經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辦理營業執照年檢手續;1000萬以上實收2)取得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三級以上)並辦理年檢手續;3)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明晰,經營管理制度健全;4)資信良好,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企業信用等級符合銀行貸款要求;5)取得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卡),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並在銀行辦理結算業務;6)其他貸款條件。二、貸款項目的條件:1)取得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立項批復;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範,取得有權部門的批復;3)項目開發取得合法、有效批件。項目建設用地為出讓的,應根據該項目國有出讓或劃撥合同約定,繳齊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對已開始銷預售的項目,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銷預售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國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壹)符合本辦法中第四條規定的貸款對象條件;(二)具有健全的經營管理機構和合格的領導班子,以及嚴格的經營管理制度;(三)企業信用和財務狀況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在中國銀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並在中國銀行辦理結算業務;(五)已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六)已取得貸款項目規劃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內外銷房屋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七)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地滿足當地房地產市場的需求;(八)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九)具有壹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壹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十)將財產抵(質)押給中國銀行或落實中國銀行可接受的還本付息連帶責任保證;(十壹)落實中國銀行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