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四部委聯合發文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該政策的實施將有效降低公積金貸款購房者的經濟成本,與按需實施差別化調控相互銜接。在新的政策體系中,住房公積金是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專項資金。四部委聯合發布的新政策對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有利,幫助其降低購房成本。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為3.25,與商業銀行房貸基準利率相差甚遠。經過壹年多的樓市調控,大多數城市的商業貸款利率已經上調。對於這些地區的人來說,公積金貸款可以大大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
通過這個政策的實施,可以看出這是對住建部和發改委聯合檢查發現的問題的解決方案。最近貸款買房受阻、公積金貸款被拒等各種現象,真實反映了公積金貸款買房遇到的問題。為此,國家下發通知,要求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或降低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或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事實上,很多房地產企業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希望全款或用商業貸款買房,這與企業的資金壓力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加快資金回籠速度,更傾向於周期短、回籠速度快的銷售模式。
在審批過程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壓縮審批時限,加強對受委托銀行的業務考核。進壹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效率。這些措施對於加快向購房者發放公積金貸款的步伐,及時向相關企業撥付資金,實現房企資金更好的回籠具有積極意義。
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國家政策保證公積金貸款暢通,有助於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對於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開發商和中介機構,要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納入企業征信系統,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