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土地使用權抵押
1.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在壹定期限內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同時抵押。
2.土地使用權分配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以各種方式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抵押。但在當事人有合法土地證、房產證的前提下,可以通過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所得價款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抵押。
3.集體土地使用權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應當同時抵押。
二、房屋所有權的抵押
房屋所有權是指權利人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時,該房屋及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根據《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下列房地產不得抵押:
(壹)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及其他公益設施;
(二)權屬不明或者有爭議的;
(三)已經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或者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四)被依法查封的;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六)* * *以* *房地產未經其他* * * *書面同意;
(七)已依法公布列入拆遷範圍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將出租的房屋抵押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並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三、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買受人在支付首付款後代為支付剩余購房款,並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擔保的行為。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了取得在建工程的建造貸款,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資資產依法取得,在不轉移占有的情況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的行為。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擔保債務以房地產項目已完工部分的價值為限,但應當依法扣除預售部分和抵押部分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