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房屋貸款又稱房屋抵押貸款,是指買受人向貸款銀行填寫《房屋抵押貸款申請表》,並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保證書等法律文件,這些都是必須提交的。經審查合格後,貸款銀行向購房人承諾貸款,並根據購房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公證。銀行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劃入房屋銷售單位的銀行賬戶。
2.住房貸款逾期還款是指按照銀行規定,住房貸款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分期償還。內容:(1)。不是惡意逾期。只有達到壹定的天數和周期,才能稱之為惡意逾期,但會記錄壹次。最好避免。(2)銀行每天都會扣,當晚扣200元。(3) ..國家利率政策是剛性的。銀行不能決定誰能享受,誰不能。但銀行可以決定是否享受新的七折優惠。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會享受的。為此,系統自動批量轉息。如果手動設置誰享受誰不享受很麻煩,很容易給用戶帶來麻煩,所以銀行壹般都是分批實施。(4).公積金利率執行不受影響。
3.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初期,由於當時房源緊張,法律不完善,借款人擔心人身風險後無法遷出,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訴訟,但法院出於社會穩定考慮,往往不予受理此類訴訟。以住房為抵押,客觀上很難防範風險。其次,由於我國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房屋產權證辦理緩慢。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所以不能辦理抵押。防範風險,購房者需要提高法律觀念。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最根本的辦法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個人法制觀念,對惡意拒不還款者進行處理。政府應加強土地供應的規劃和管理,確保住房供應和房價的穩定;嚴格審查開發企業資質,確保房屋質量符合標準;建立完善的貸款程序;通過優質的服務提高貸款效率,而不是簡單的簡化貸款手續。實施個人住房貸款全流程管理,特別是貸後管理,建立完善的貸款擔保體系。建立住房抵押、質押、保險和擔保機制,運用市場機制分散和轉移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