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壹級響應期間,浙江銀行業對還款困難或有續貸意願的企業,原則上采取不轉逾期、不計罰息、不降低貸款分類、不影響征信的政策。疫情後恢復生產期間,銀行對還款困難的企業酌情設置寬限期。對第壹批復工的應急物資和生活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單獨建立名單,確保企業生產不受資金問題影響,並根據企業復工時間提前綜合安排專項信貸額度,確保貸款快速發放。同時,支持保險公司擴大保險責任,將意外保險和疾病保險的覆蓋範圍擴大到新冠肺炎。
在浙江之前,湖北、四川等地已經率先落實了相關要求。
2月8日,央行武漢分行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金融服務全力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合理推遲住房按揭貸款、信用卡等個人信貸的還款期限。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有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不盲目貸款、斷貸、壓貸,積極采取展期貸款、續貸不還、免收罰息等措施。
四川銀保監管局官網消息,2月11日,該局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工作的通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民營企業適當降低貸款利息,對復工困難導致現金流不足的企業延長貸款不少於3個月。
四川明確指出,這四類人群可以延期房貸和信用卡還款:對於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個人貸款和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對感染人員、隔離人員、防控工作人員和因新冠肺炎疫情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人員,各銀行機構要將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的還款安排推遲至全省壹級響應結束後進行;壹級響應結束後三個月內,應根據相關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靈活調整還款安排。
事實上,這些地方的實施措施都來自於2020年6月26日中國銀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銀行業和保險業金融服務的通知》
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強調,對因疫情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人員,在信貸政策上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的還款安排,合理推遲還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