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個人住房貸款是消費貸款的壹種,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未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為城鎮居民用於購買普通住房自用,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能力,信用良好,購房所需資金首付30%,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
個人住房貸款僅限於購買自住普通住房和城鎮居民自住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需要註意的事項
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不得提供虛假文件或材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得將設有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除、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得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和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6.不得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當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押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應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的保證或新的抵押(質押)。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利率政策執行。
2065438+2009年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是貸款利率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改革和完善LPR形成機制的過程中,個人住房貸款的定價基準也需要由貸款基準利率改為LPR,以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同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也是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和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定價基準平穩有序轉換,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基本穩定,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