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貸款的預期用途
個人住房貸款僅限於購買自住普通住房和城鎮居民自住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潛在借款人
貸款對象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不享受購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的30%作為購房首付款;享受購房補貼的個人30%為購房首付;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賠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擔保人;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提供信息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以下信息:
壹、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有效居住證明);
二、借款人家庭穩定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所有權證明和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主管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擔保人同意提供書面擔保文件和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處理過程
1.貸款申請:客戶填寫並提交建行指定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貸前調查與面談:建設銀行與借款人面談並進行貸前調查。
3.貸款審批:建行進行貸款審批。
4.簽合同:客戶貸款獲批後,與建行簽訂貸款合同。
5.貸款發放:符合要求後建行發放貸款。
6.客戶還款:客戶按照約定按時還款。
7.貸款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