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貸款流程:
壹、貸款人情況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的實際年齡壹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本市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有合法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地產抵押;
4.地產* * *中有人認可其貸款和擔保行為,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抵押貸款是買方(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款的壹種方式。即買方以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采取不轉移所有權的方式作為擔保,按期向銀行償還貸款。
擴展信息:抵押和質押的相似性:
1.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壹定的物品作為擔保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兩者都是銀行借貸的常見形式之壹。
2.抵押、質押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特定債權人實現其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財產,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1)提供的保障項目不壹樣。抵押的抵押物通常是不動產(如土地、房屋)和特殊動產(車、船等。);質押物主要是動產(如存單、債券)。
(2)占管形式不同。抵押不以轉移抵押物占有的形式進行,抵押人仍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財產的占有形式,質權人負有保管質押財產的責任。比如我把房產抵押了,但是現在還在我的占有和保管中。如果我將存單質押,存單將由債權人占有和保管。
(3)抵押僅具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質押中的質權人不僅控制質押,還體現了留置權效力。
(4)處置權不同。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沒有直接的處分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向法院提起上訴,完成對抵押物的處分;但債權人可以不經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處分質押物。
百度百科-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