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的相關規定:
(1)房產交易後壹個月內,買賣雙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2)收到交易所過戶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將向買方簽發房地產銷售契約。房產證原則上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壹方因故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和產權登記手續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屋買賣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材料有:出賣人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後,買受人可以領取產權證。
(5)房產證只能發給特定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為* * * *所有的,除了房屋所有權證,還可以發給* * * *所有人。
(6)房產證登記機關對特定房屋進行權屬登記後發給特定權利人的權屬證書內容應當與登記簿內容壹致。
所以房產證還在銀行的房子,是不可能更改房主姓名的。
擴展數據
房產證戶主姓名數量
產權證上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但如果兩個人想共有房產,可以同時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證,這個證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它的作用是證明這套房子的產權歸幾個人所有。
我國法定房產證是由建設部監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因其正面為紅色,故俗稱紅寶書。通過交易,購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依法行使對所購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壹制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出具的類似證明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人管理和使用自己房屋的證明。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壹般來說,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書面憑證。
參考百度百科-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