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及原產權證等產權證明到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註銷;
2.註銷後去房產交易處辦理更名過戶房產證手續。
如果房屋抵押給銀行,解除抵押的流程如下:
1.致電貸款銀行詢問提前還款事宜,包括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2.去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3.還款(在約定時間前還款,約定時間不能在還款日前後三天);
4.付款完成後第二天去貸款銀行辦理結算手續,打印利息清單(可抵稅);
5.去銀行的貸後管理中心領取解除抵押的材料;
6.去擔保公司(不需要去商業貸款,當時不簽擔保協議也不需要去公積金貸款);
7、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
8.存檔並完成發布。
綜上所述,貸款未結清的房屋將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這種房子不能出售或捐贈。只有還清貸款,去抵押銀行拿貸款還款證明,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註銷抵押登記,房子才能正常上市交易。從還清貸款到註銷抵押登記的過程就是註銷抵押。
法律依據:
《公證機構抵押登記辦法》第六條
申請抵押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共同申請並填寫抵押登記申請表。
抵押登記申請表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為個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別、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名稱;
(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擔保的範圍;
(七)抵押物再次抵押的,應當說明再次抵押的情況;
申請抵押登記的日期;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