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批準公積金貸款意味著整個貸款流程已經結束。但需要註意的是,公積金是壹種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被批準的公積金貸款被切斷,可能會被認為是欺詐性福利。作為普通員工買房的等價存款資金,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很低,比商業貸款的壓力小得多。對於已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未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針對上述風險,為進壹步優化房地產業營商環境,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辦法,根據《省住建廳關於進壹步促進全省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房地產管理局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記者了解到,《規範公積金貸款開發商擔保行為的通知》幹貨滿滿。首先,明確太原市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為其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的,不再收取擔保保證金。這大大降低了房企的資金成本。
其次,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其購房人提供擔保的,需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積極與公積金中心協商確定重點監管資金以外的“補繳公積金逾期貸款”額度,並簽訂《階段性擔保合作協議》。“補繳公積金逾期貸款”額度從公積金管理中心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中代扣。
“公積金補繳逾期貸款”額度管理期限自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公積金中心簽訂階段性擔保合作協議之日起,公積金中心向其購房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起至公積金貸款對應的不動產抵押登記證明辦理完畢之日止。
房地產開發企業投保的借款人違約的,公積金中心可委托太原市房地產管理局按照《分期擔保合作協議》的約定使用“逾期貸款代償公積金”額度,不足部分由開發企業與公積金管理中心協商解決。
《通知》將從9月18日起執行,之前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將由雙方協商調整。
據悉,開發企業可以及時反饋意見和建議。反饋方式有三種:1。傳真:03516851678;2.電子郵件:1538147950@qq.com;郵寄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文興路63號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饋時間截至9月30日。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