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院房產評估流程
法院房產評估流程如下: 1.明確評估基本事項明確評估目的。在受理評估業務時,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評估目的,並將評估目的寫在評估報告上。 2.制定工作計劃。3.實地查勘收集資料。實地查勘是房地產評估工作的壹項重要的步驟,並要做記錄。 4.測算被評估房地產價格。般以壹種評估方法為主,同時以另壹種或幾種評估方法為輔,以求互相對照和檢驗修正。 5.綜合分析確定評估成果。 6.撰寫評估報告。二、房產評估需要什麽資料
房產評估需要的資料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這兩項沒有的,就提供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復印件)、房屋產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將這些資料提供給評估公司後,評估公司會到妳房子所在地進行現場勘查、照相。三、房產評估需要多久出報告
房產評估壹般需要3-7天的時間出報告,特殊情況下,當天也可以拿到評估報告。同時註意兩點: 1.註意評估費的收費標準為千分之五,也就是可以小議價; 2.某些銀行有指定的評估機構,其他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在某些銀行並不認可。 壹般情況下,二手房買賣價格只要雙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相關部門就會據此登記過戶,但以下四種情形必須進行評估。 (1)買賣雙方認為有必要時。 (2)進行房地產保險時。房地產保險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或損失程度評估。 (3)申請抵押貸款時。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抵押人以抵押物作為還款的擔保。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壹方以價格過高或過低而顯失公平為由發生糾紛,壹方或雙方或仲裁機構、法院可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進行評估,為協議、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