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有貸款怎麽賣?貸款未還清怎麽辦?
還在按揭的房子怎麽交易呢?有不少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完,雖然是可以賣,但是還有很多需要註意的地方,簡單的來介紹壹下,二手房有貸款怎麽買賣。
1.由買方還清剩余貸款
若買方能夠壹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余貸款,以註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註意的是,壹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
2.房貸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由於轉按揭辦理手續十分復雜,對貸款銀行來講又存在諸多風險,導致許多銀行不願意開展此業務,故使得此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贖證”
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買房也無法壹次性支付足夠房款的情況下,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提前還貸,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稱的“贖證”。為促成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機構會主動向賣方介紹借款人。對此,建議賣方謹慎審查,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以防止因不能順利得到借款而導致房屋抵押無法解除,造成違約。
賣方常見風險
對於賣方來說,出售未還清貸款的房屋,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由於未解除抵押的房屋無法順利過戶,賣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常見風險
買賣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無論對買方還是賣方,均存在較大的風險。整個交易過程,從簽訂合同到完成產權過戶往往需要壹些時日,而恰恰就出現在這壹過程中。采取資金監管的方式,能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真正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中房購”通過與銀行合作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房款保”,可為交易雙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收、付款通道,通過第三方(銀行)實施監管,待交易雙方完成產權過戶手續後,銀行根據買賣雙方交易前的約定備案向賣方劃轉房屋交易資金,如交易失敗,交易資金將通過監管銀行直接退還買方。監管過程中,銀行是資金的監管主體,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出售
原則上來講,有貸款房子還是處於抵押狀態的,是不能上市進行交易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通過壹些方法來實現有貸款的房子的出售。具體方法如下:
壹、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也就是說出售若想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
但是這種方法在使用中會受到限制,很多銀行的政策對於轉按揭辦理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也會少有銀行能夠辦理轉按揭業務,因此,這種方法能夠使用的人很少。
二、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余貸款
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繳清剩余貸款這種方式被大家運用的比較多,適合壹些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量貸款之後,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壹般二手房交易房子的首付可以在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這個範圍,那麽在貸款金額所剩不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充分的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來將剩余的房貸還清,然後到銀行等相關部門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從而進行下壹步的買賣交易。
這種方法操作簡單,而且對於貸款不多的賣家來說十分適合,將房貸還清後在進行下壹步的交易會更加安全。
三、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余房貸
如果您的房貸剩余過多且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麽您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的房貸。賣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放款後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
這種方法操作起來會有些麻煩,但是對於想要出售有貸款房子的賣家來說,也不是不可行的方法。
出售有貸款的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樣的?
1、銀行征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征信情況)
2、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有權人情況)
3、向賣方支付定金並預留房屋尾款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
6、雙方***同去做物業交割
7、向賣方支付尾款盡量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對於交易雙方的安全更有保障。
二手房貸款是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二級市場上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⑴購房人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
⑵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⑶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指定(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
⑷律師事務所對借款人的資信證明材料和評估報告進行鑒證、調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見書》;
⑸貸款銀行進行審批,通知借款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
⑹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⑺購房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借款合同;
⑻買賣雙方將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送交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⑼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劃付資金;
⑽借款人按月還款;
⑾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