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手房買家貸款賣家有哪些風險?
現在二手房會有很多高危房源,在此提示壹下,請大家註意,避免踩坑。
1、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所以,購房的人壹定要警惕賣家拖延不交房產證或者只是給買家看已被拍照顯示的房產證而不是真正的實物。
2、賣房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如果房子有多個***有產權人,買房壹定要征得所有***有人同意。有***有人不同意的,買賣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後產權人追究起來,妳也只能退房。
過戶時,必須要所有***有產權人到場簽字,有人來不了,要對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盡可能降低毀約風險。
3、被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的房產
買了被查封、扣押的房子有可能無法交易,或者妳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復雜,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價大漲,賣家與第三方合謀偽造債權債務關系,讓查封房產,使交易被迫中止;也可能是賣家出賣的房屋登記上屬於賣家,但根據規定和家人***有,***有人提訟,查封了房產。
原因很多,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會很長,房屋被查封期間無法過戶。
4、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現在房價高昂,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貸款買的。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規定,必須是無抵押狀態的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所以,購買此類房子,買家需要先到銀行辦解押(所謂的“贖樓”)。如果房子還做了其他擔保欠款,買家必須還清擔保的錢,才能辦理解押。
5、違章建築的房屋
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違章建築分兩種情況:壹種是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壹種是合法取得但未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批準文件。
6、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國法律原則之壹的“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房買賣。
即使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只要租房合同還沒到期,租客就有權力住在裏面,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7、鑒定為危房的房屋
房子壹旦鑒定為危房,已經失去了居住的價值和意義,因此買家在購房時要了解房屋的年齡和結構等情況,做出初步判斷房屋是否屬於危房。
8、存在超標未經過處理的房改房
房改房是單位給予員工的福利,面積是根據員工的行政級別、工齡等因素確定的,在二次轉讓時如果原來的產權單位認定超標,則必須先將超標問題處理完畢才可以上市交易。
二、按揭買二手房怎麽交易?賣方有什麽風險嗎?
買賣二手房,賣方的唯壹風險就是過戶後買方不付尾款,不過正常操作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交易流程如下:
1、簽訂合同。
2、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全款付沒有這壹步)。
3、審核通過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全款購房的話辦理過戶的時候買方把尾款付清,然後辦理單方取件)。
4、辦理過戶後取產權證交給銀行(全款房買賣到這裏就結束了)。
5、銀行放款。
擴展資料: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壹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麽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壹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壹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壹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壹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