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銀行聲稱,如果持卡人進行超出信用卡正常資金用途的交易,銀行將采取包括但不限於減少金額、停止支付、凍結和鎖定卡片的控制措施。
銀行加強信用卡的規範使用
近期,各大銀行密集出臺針對房產商戶交易使用信用卡資金的管控措施。
8月11日,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關於進壹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稱,為營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環境,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2)60號)和《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催收合同》,特別是, 進壹步明確了信用卡資金的使用:個人信用卡僅限於持卡人日常消費,信用卡資金不能用於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取現等非消費領域,包括購房、投資、理財、股票、其他股權投資等禁止領域。
信用卡中心表示,如果持有該行信用卡進行超出信用卡正常資金使用範圍的交易,可能導致交易失敗,銀行將采取包括但不限於減少金額、止付、凍結、鎖卡等控制措施。
7月29日,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關於進壹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稱,為營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監管要求及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收單合同,進壹步明確了信用卡資金用途:個人信用卡透支款應當用於消費領域, 但不得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購房、證券投資、理財、其他股權投資等禁止類。
此前,7月10日,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也發布了《關於加強信用卡規範使用的公告》。
該行信用卡中心指出,持卡人不得以套現、欺詐、惡意刷單等任何非法或虛假消費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積分、權益、獎品或增值服務;持卡人不得以任何欺詐手段或非法工具惡意獲取權益;信用卡透支用於消費領域,不用於證券市場、生產經營、房地產開發、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當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現監管規定或銀行認可的風險特征時,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主張銀行有權暫停或終止信用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於調整授信額度、鎖定賬戶、緊急止付、商戶交易限額、現金管理等風險管理措施。銀行有權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費交易發票、消費賬單等交易憑證,以識別相關交易風險。
事實上,近年來,各大銀行壹直在嚴厲打擊非法利用個人信用卡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
早在2019,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的《關於加強房地產商戶交易管控的公告》就指出:“為落實房地產調控相關政策,根據有關規定,本行對房地產商戶設置了限制條件。當妳拿著我們的信用卡在這類商戶透支,交易可能會失敗。”
監管最近關註信用卡問題。
近年來,信用卡業務發展迅速,已成為銀行零售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居民消費、方便居民生活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用戶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日益突出。
6月29日,中國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合理使用信用卡消費提示》(以下簡稱《提示》),提醒消費者應正確認識信用卡的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樹立科學的消費觀,理性消費,適度透支。
《提示》指出,信用卡的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消費者日常、高頻、小額的消費需求,方便消費者生活。但部分消費者過度依賴信用卡透支消費,承擔了超出其還款能力的大量信用卡貸款,甚至陷入“以貸還貸”、“以卡養卡”的境地,導致資金緊張、還款壓力倍增等問題。還有在房地產、證券、基金、理財等非消費領域非法使用信用卡貸款的消費者。,容易導致個人或家庭財務不可持續並承擔相應後果,也導致金融機構風險的積累。消費者要正確認識信用卡的功能,理性透支消費,不要“以卡養卡”、“以貸還貸”、“更不用說久借”,充分發揮信用卡等消費貸款工具的消費支持功能。
與此同時,6月24日,中國銀監會在《關於開展銀行保險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業務虛增客戶償付能力或違反“剛性扣款”規定,突破授信總量上限控制;預借現金業務金額過高,不符合審慎管理要求,資金用途控制不好,違規流向非消費領域。
王新銀行、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渺告訴國家商報記者,目前,部分個人信用卡資金未按規定用途使用,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放大了居民杠桿,積累了金融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有必要通過重申相關政策要求和采取措施堵塞政策漏洞來限制信用卡資金流入樓市。
董希渺認為,商業銀行還需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額度,盡量減少多頭授信,嚴控過度授信,從源頭上降低客戶尤其是年輕客戶過度透支的可能性。
董希渺還建議修改相關制度措施:“將虛構貸款用途、挪用信貸資金等行為納入征信系統,增加借款人違法成本,從源頭上遏制個人消費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他還表示:“還需要加強對消費金融公司、大型科技公司和互聯網平臺的資金流的控制,因為個人通過這些公司借錢的比例可能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