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公業務存在壹定的風險,分析如下:
(壹)貸款業務風險分析
1、我國商業銀行對銀行貸款風險的認識不充分。他們過分看重規模,而對資產質量認識不充分。
2、貸款比重過高。貸款占銀行資產的75%左右,而國外壹般不超過50%。
3、貸款集中度過高。我國各家商業銀行的貸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項目、大企業,或者是上市公司、壟斷企業。這樣,就出現了眾多銀行追逐壹家企業、壹個項目的現象。
4、不良貸款居高不下。我國商業銀行大量的不良貸款,嚴重影響了其正常的經營與發展。盡管國家給予了核銷、剝離和債轉股等壹系列政策,不良貸款也出現了壹些積極變化,但不良貸款前清後增的現象仍比較普遍。
5、貸款的“三查”制度不能得到嚴格執行,風險責任機制不健全,權、責、利不對稱,盲目下達貸款指標、抵押貸款不規範、銀行難以執行抵押權。
(二)抵押物風險分析
1、抵押物評估超值。商業銀行在發放抵押貸款時,評估部門對抵押物評估價值的高估,使得信貸資產發生風險時,最終的損失全部由銀行承擔。
2、銀行在接受抵押貸款時,有時為維護良好的客戶關系,在抵押單證不齊全的條件下,僅憑其信譽就與客戶辦理了抵押貸款手續。但是,在收不回抵押貸款時,由於抵押貸款單據不齊全,也無法行使其對抵押物的處理權。
(三)中間業務風險分析
從發展趨勢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所占比重會不斷加大,但部分商業銀行盲目開展中間業務,根本沒把中間業務作為壹個新的利潤增長點來看待,而是把它作為傳統業務競爭的壹個附屬手段,偏離了開展中間業務是為了增加利潤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