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短期借款種類有哪些
短期貸款是貸款的壹種,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或清償壹定債務,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及其他外部單位借入的,償還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各類貸款。工商企業的短期貸款主要包括:經營周轉貸款、臨時貸款、結算貸款、票據貼現貸款、賣方信貸、預收存款貸款和專項儲備貸款。(1)經營性循環貸款:又稱生產性循環貸款或商品性循環貸款。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企業在辦理貸款時,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交年度和季度貸款計劃。銀行批準後,貸款計劃的借款人應根據貸款收據辦理貸款。(2)臨時借款:企業由於季節性、臨時性的客觀原因,在正常的周轉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金額時,調撥的短期借款。臨時貸款實行“逐筆核銷”的辦法。貸款期限壹般為3至6年,可指定用途,按會計期間歸還。(3)結算貸款:企業通過托收承付方式結算銷售貨款時,為解決商品發出後、收到貨款前所需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交貨後規定期限內(壹般為3天,特殊情況下最長不超過7天)向銀行催收貸款的,可申請托收承付結清貸款。貸款金額通常根據收款金額和約定的折扣率計算,大致相當於商品銷售成本加上預付運費和雜費。企業貨款收回後,銀行會自行扣劃其貸款。(4)票據貼現貸款:持有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在經營周轉困難時,可申請浮動貼現貸款,期限壹般不超過3個月。如果當期貸款金額壹般是浮動面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金額,那麽貼現貸款的利息就是票據貼現利息,貼現時銀行會提前扣除。(5)賣方信貸:產品列入國家計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因批準分期銷售造成生產經營獎金不足,向銀行申請貸款。這類貸款應根據貨款回收進度分期償還,期限壹般為1至2年。(6)預購存款貸款:商業企業為購買農副產品發放預購存款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類貸款按國家規定的品種和批準的計劃標準發放,實行專戶管理。貸款期限最多不超過壹年。(七)專項儲備貸款:經國家批準的商業批發企業為儲備商品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類貸款必須專款專用,貸款期限根據批準的儲備期限確定。可以獲得壹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資料!還可以免費試用15天會計課程!由於收件人太多,我們無法及時回復。請耐心等待。相關問答:
二、短期借款的種類有哪些?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用來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項全力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壹年以下或者壹年的壹個經營周期內的各種借款。
短期借款分類:
工商企業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
短期借款分類說明如下:
1、經營周轉借款:亦稱生產周轉借款或商品周轉借款。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辦理該項借款時,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計劃,經銀行核定後,在借款計劃指人根據借款借據辦理借款。
2、臨時借款:企業因季節性和臨時性客觀原因,正常周轉的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款額
劃入的短期借款。臨時借款實行“逐筆核貸”的辦法,借款期限壹般為3至6個,安規定用途使用,並按核算期限歸還。
3、結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為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托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後的規定期間(壹般為3天,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7天)內向銀行托收的,可申請托收承付結算借款。借款金額通常按托收金額和商定的折扣率進行計算,大致相當於發出商品銷售成本加代墊運雜費。企業的貨款收回後,銀行將自行扣回其借款。
4、票據貼現借款:持有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發生經營周轉困難時,申請飄揚貼現的借款,期限壹般不超過3個月。如現借款額壹般是飄揚的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息後的金額,貼現借款的利息即為票據貼現息,由銀行辦理貼現時先進扣除。
5、賣方信貸:產品列入國家計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經批準采取分期收款銷售引起生產經營獎金不足,而向銀行申請分期收款,銷售引起生產經營獎金不足而向銀行申請取得的借款。這種借款應按貨款收回的進度分次歸還,期限壹般為1至2年。
6、預購定金借款:商業企業為收購農副產品發放預購定金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按國家規定的品種和批準的計劃標發放,實行專戶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過1年。
7、專項儲備借款:商業批發企業國家批準儲備商品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借款期限根據批準的儲備期確定。
三、短期借款有哪些類型?
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類型。具體如下:
1、經營周轉借款: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辦理該項借款時,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計劃,經銀行核定後,在借款計劃中根據借款借據辦理借款。
2、臨時借款:企業因季節性和臨時性客觀原因,正常周轉的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款額劃入的短期借款。借款期限壹般為3至6個月,按規定用途使用,並按核算期限歸還。
3、結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為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托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後的規定期間(壹般為3天,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7天)內向銀行托收的,可申請托收承付結算借款。
4、票據貼現借款:持有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發生經營周轉困難時,申請票據貼現的借款,期限壹般不超過3個月。
5、賣方信貸:產品列入國家計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經批準采取分期收款銷售引起生產經營資金不足而向銀行申請取得的借款。這種借款應按貨款收回的進度分次歸還,期限壹般為1至2年。
6、預購定金借款:商業企業為收購農副產品發放預購定金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按國家規定的品種和批準的計劃標發放,實行專戶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過1年。
7、專項儲備借款:商業批發企業國家批準儲備商品而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這種借款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借款期限根據批準的儲備期確定。
擴展資料:
短期借款的利息結算方式:分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壹次還本付息方式。
1、如果企業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壹並支付、且數額不大的,可以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壹並支付、且數額較大的,為了正確計算各期的盈虧,應采用預提的辦法,先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到期在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