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承辦此案的黃誌革法官介紹,法院受理了“校園貸款”糾紛,每起案件的貸款金額約為7000元。從雙方貸款合同的角度來看,大部分大學生借“704校園花”業務的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購買高端手機。手機到了,這些大學生由於種種原因沒能還錢,於是成了被告。大學生借錢覆蓋了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地的高校。
? 由於被告大學生不在南寧,該系列案件立案後,法院通過雙方合同中大學生留下的地址快遞寄出了應訴材料,許多應訴材料被駁回。前三名被告來自江西省三所高校的大學生。法院還致函三名大學生所在的三所高校,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人應訴。不過,有3名大學生沒有應訴。目前,還沒有壹名大學生對這壹系列案件作出回應。
為了保護被指控大學生的合法權益,了解他們的真實心態,6月初,審判長和原告先後奔赴貴州省貴陽市兩所高校,***找到20名被指控大學生,希望對方能參加座談會協商還款事宜。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沒有大學生願意參與。
審判長必須與大學教師溝通,並將原告通過教師發布的調解方案告知被告大學生。根據方案,被告壹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的,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按合同約定)等訴訟請求,同意結案。法官在學校留下了他的個人電話號碼,希望願意和解的學生能與他們聯系。
就在法官即將離開貴陽時,3名被告大學生找到了法官與原告的和解協議,並壹次性歸還了貸 款。三名大學生說,他們找到了壹份好工作,大學壹畢業就到公司報到。父母擔心會失業,所以會給他們錢,讓他們盡快處理,這是還錢的“必須”。
令法官吃驚的是,這3名大學生說,在接到法院傳票後,大量被告大學生成立了QQ群。學生們壹致認為,國家正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而這種“校園貸款”屬於非法放貸,所以他們根本不需要償還借款。”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裏聽到這些錯誤的意見。如果這些大學生壹直對官司反應消極,缺席審理對他們不利”,法官黃誌格告訴記者,如果官司敗訴後仍不還錢,他們不僅會還錢,但當他們上了老賴的“黑名單”時,也會在個人信用上留下汙點。
法官黃誌格還表示,除了3名大學生“必須”還錢外,目前還沒有大學生主動聯系法官。為此,他再次呼籲大學生樹立良好的金錢觀和物質觀,在高端和高級消費面前保持理性,謹慎使用“校園貸款”。同時,要培養法律意識,正視法律風險,加強誠信控制,積極采取措施化解法律風險,不讓沖動消費成為個人進入社會後成功和發展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