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轟轟烈烈的合資潮中,日漸增多的“合資騙案”已不能使我們掉以輕心……
饑不擇食找“對象”賠了夫人又折兵
1992年早春的壹天,上海某四星級飯店的酒吧。
浙江省黃巖市某工藝廠廠長戎國忠正在坐等事先約好的壹位客戶。兩個多小時過去了,仍未見客戶的身影,閑著無聊,便與鄰座壹個看上去頗有派頭的中年男子搭上了腔。幾句話下來,得知對方是壹位“香港老板”,特地來內地考察投資環境,準備合辦企業,戎的眼睛刷的壹下亮了許多。他想,自己辦的工藝廠效益雖然不錯,但畢竟是壹個集體性質的企業,地位不高,知名度不大,難以使領導重視。何不攀上這個飛來的“財神爺”,來壹個“合資企業”風光風光呢!他立馬吩咐侍應小姐再上兩杯“人頭馬”,與對方“壹見如故”起來。對方旋即出示名片,上面赫赫然印著“香港興業公司”“美國杜邦公司香港分公司”等大串的頭銜。戎興奮得難以自抑,試探著談出合資辦廠的意圖,對方無壹絲猶豫,壹口應承下來。為了表示誠意,這位“港商”於當晚擺下壹桌兩千元的酒宴請戎等“開心”。第二天,激動不已的戎立即將此消息通報家鄉的政府領導:港商願出50萬美金與工藝廠“合資”。鎮領導得悉此消息,如同天上掉下個金娃娃,連忙驅車赴滬,將“港商”接到黃巖。整個小鎮轟動了。“港商”被不停地邀請參觀、談判、簽字、赴宴、留影……在壹周的時間裏,“港商”儼然成了風雲人物。不過,他只是“口頭投資”,在意向書上簽個字、畫個押。也許“疲勞過度”抑或“水土不服”,“港商”臨行前泄肚拉稀。這還了得?鎮領導與戎等趕快安排他住進最好的病房,請來最好的醫生診治,唯恐照顧不周。醫院在驗血時又查出“港商”有肝炎,大小官員又壹通忙碌,派人送他到上海的壹家大醫院治療,並設專人“特護”,隔三岔五地送去鮮花、營養品以及鈔票,盼望“港商”早日康復,為振興家鄉的外向型經濟出大力。此事前後花銷甚巨,僅看病壹項,就花去了十多萬元人民幣。
康復後的“港商”帶著戎給他的巨額“手續費”回港了,從此便杳無音信。不久,江蘇武進縣公安機關逮住壹個在當地用假發票詐騙的“香港老板”,西洋鏡才被徹底戳穿,這個“香港老板”是被公安部通輯的特大詐騙犯,真名周誌毅,北京人氏,1983年曾因詐騙被判刑3年,出獄後劣性不改,繼續從事冒險生涯。他瞄準了日漸升溫的“合資”熱,竄到海外,印制了美國某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總管的名片,四處招搖撞騙。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就在河北、江蘇、四川、天津等地,以“合資”為名,騙得人民幣300多萬元。1991年8月,他在河北某企業得手250萬元巨款之後,當天飛到廣州,次日將這筆錢“洗”成美元和港幣,用6萬元買下壹本外國護照,大搖大擺地從拱北海關出了境。他在香港、澳門、泰國等地恣意揮霍。當詐騙的癮頭又上來後,他像條鱷魚遊回內地,繼續獵取詐騙目標。黃巖的戎只不過是他抓到的壹條小魚。
周誌毅的詐騙之所以能頻頻得手,殺手鐧就是出資辦“合資企業”。他僅憑壹張名片開路,被騙的眾多企業領導竟沒有壹個想到去驗證壹下他的真實身分。據周的供詞稱,被騙了250萬元的河北某企業之所以拼命巴結他,就是認定他是美國公司的北京“主管”,該企業為了“合資”成功,在北京壹家五星級的賓館請他吃涮活龍蝦,喝XO、人頭馬,壹次就花掉人民幣1.8萬元,最後為了表示“合資”的誠意,主動獻上人民幣250萬元匯票,從而使他輕而易舉地實現了出國的目的。
在拓展外向型經濟的熱潮中,企業尋找境外的合作夥伴,開辦高效益的合資企業是振興經濟的有效途徑。然盲目“攀外”,見到“外商”“闊老”就拉,不對對方進行資信調查、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沒有壹個冷靜、理智的頭腦,能不出問題嗎?
“我不懂經營,只是用***產黨的錢來騙錢賺錢”
為了增強對外商的吸引力,壹些地方競相加碼優惠條件,項目的審批權層層下放,對入境外商經濟實力的調查虛晃壹槍走過場,在銀行貸款方面也給予極大的方便,使那些假投資商有了可乘之機。
鄔偉瑉本是個“上海癟三”,1982年偷渡至澳門,1984年潛回內地走私文物被公安部門關押。後來,他申請去香港“探親”,在港做了個油漆工。他不甘心過臟苦的打工生活,時時做著“闊老”夢。1990年,他東挪西借了1萬元港幣,在港領了個“某某投資有限公司”的執照,然後便西服革履地以“港商”的身分回內地“投資”了。他的“投資”手段頗有特色,僅壹年多時間,就套取國內多家銀行貸款及企業資金1000多萬元人民幣,騙到錢之後,迅速轉至廣東壹帶炒成港幣,匯入香港的銀行,由這家銀行再匯入他虛設的“投資有限公司”充抵外資。他開辦的首家合資企業“華強金屬線材有限公司”就是這般炮制出來的。為了取得中方的信任,他果真拿出100萬港幣,表明“外匯投資”到位。其實這100萬元港幣並不屬於他個人,而是利用壹紙虛假的“坯布供銷合同書”,從上海的壹家公司獲得70多萬元,然後轉到廣東炒成100萬元港幣,匯入香港“華強公司”,再從公司的帳戶上提走,證明“外匯投資”到位。兩個月後,他又從建設銀行某支行獲得120萬元貸款,抽出70萬元還給了騙貸的那家上海公司。就這樣,靠國內銀行貸款起家,東家貸,西家還,壹年多時間便於10多家銀行、信用社中設立了32個帳戶,興辦了5家所謂的“合資企業”,沒有壹分錢是真正的“外資”。
為了達到任意揮霍、轉移資金的目的,在開辦的多家“合資企業”中,他的“外匯投資”均占合資份額的50%以上,之所以如此,是“能當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憑我的簽字,就可以任意調度資金、開銷花費了。”靠詐騙得來的錢,他擺足了派頭,手持移動電話,坐奔馳500,長期包租高級賓館,設的酒宴幾千元上萬元壹桌,賭博壹次輸掉25萬元港幣,嫖娼除付錢外,還買高檔女時裝奉送……他憑著這種豪華的氣派“震”倒了周圍的人。5家與其“合資”的境內企業以及他們的上級主管部門都沒有對他的那個“投資公司”的資本和資信情況作過調查,反而不遺余力地為其申報項目、申請營業執照,擡高其身分。為了沽名釣譽,他也不吝嗇,上海萬體館舉辦港臺歌星演唱會,他出手就是幾萬元贊助。用他的話說:“我不懂經營之道,也不懂管理,我只有靠銀行才玩得轉,用***產黨的錢來騙錢、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