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二套房認定標準
1、東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壹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壹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壹套(及以上)住房的。
3、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4、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東莞買房政策規定
1、本市戶籍:本市戶籍買房無社保年限、個稅等的限制。
2、非本市戶籍:
(1)首套房購房資格: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如果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能提供本市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以及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我市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2)二套房購房資格:
已有壹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註意:補繳的個人所得稅和社保繳納證明不承認。
3、限購套數: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均限購2套,只要擁有兩套房及以上住房,都暫時不能買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