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稅企業範圍:
財稅【2012】39號規定:出口企業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以及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並委托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同時,還包括在境外提供零稅應稅服務的境內單位和個人。
歸納界定出口企業和非出口企業;
(1)出口企業
兩登記壹權利——各類企業自營或代理出口。
兩個註冊無權-生產企業委托出口。
出口企業分類:生產企業是指具有生產能力(包括加工、修理和修理能力)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外貿企業是指不具備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
處理:對出口企業自營或代理出口的貨物實行退(免)稅。
⑵非出口企業:
兩次登記都沒有權利——非生產企業或個人委托出口。
待遇: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免稅。
2、出口退稅對象的範圍
(1).出口貨物是指報關後實際出境並銷售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貨物。它們分為自營出口貨物和委托出口貨物。不退(免)稅或不符合出口退(免)稅條件的貨物均為出口退(免)稅貨物。
但壹般來說,還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範圍內的貨物。
(2)必須是申報離境的貨物。出口是指貨物出口到海關,這是區分是否符合退(免)稅的主要標準之壹。
(3)必須將商品進行財務銷售處理。所有這些都將按離岸價格兌換成人民幣。
(4)必須是出口商品。
三個主要價格條款:
離岸價貿易條款。FOB是英文Free On Board的縮寫,意思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它是指賣方負責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並負責貨物裝船前的所有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出口清關的相關事宜和費用,因此在實踐中也稱為“FOB價格”。FOB價格應基於裝運港的船邊價格,並包括所有先前的風險和費用以及賣方的利潤、稅收和報關費。
註意:由於離岸價是計算免稅和退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其價格非常關鍵。由於對“船邊”的不同理解,有四種FOB變體。
CIF貿易術語。CIF的意思是“到指定目的港的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是“成本保險加運費”的英文縮寫。這裏的成本指的是“貨物的成本價”,相當於國際貿易中的FOB價格,因此CIF價格實際上等於FOB價格加上保險和國際運費。
C & ampf貿易術語。C & ampf意為“支付給指定目的港的成本加運費”,是英文“Cost and Freight”的縮寫。它是指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交付,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輸到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相關費用。但是,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各種事件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應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通過以上比較,三種出口貿易的常見價格條件如下:
離岸價=到岸價格-運費-保險費。
離岸價= C & ampF-運費
2、視同出口,不完全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但享受按出口退稅政策。
(1).對外援助、對外承包和境外投資出口企業出口的貨物。
(二)出口企業進入國家批準的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以下簡稱特殊區域)並向特殊區域內單位或境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貨物。以人民幣結算的,可以申報出口退(免)稅。
(三)免稅企業銷售的商品【不包括國家不準經營或限制經營的商品、卷煙和超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經營範圍的商品】。特指:
(壹)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並運入海關監管倉庫,該倉庫專用於國家批準的免稅店銷售的統壹經營、統壹組織采購、統壹制定零售價格和統壹管理的商品;
(二)國家批準的除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外的免稅品經營企業向海關申報並運入其所屬首都機場口岸海關隔離區內免稅店銷售的貨物的海關監管倉庫;
(三)上海虹橋、浦東機場海關隔離區內免稅店銷售的貨物,由國家批準的除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外的免稅企業所有。
(四)出口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向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融資的國際招標建設項目銷售的中標機電產品(以下簡稱中標機電產品)。上述中標機電產品包括外國企業中標後分包給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機電產品。貸款機構和中標機電產品的具體範圍見財稅【2012】39號文附件2。
(五)生產企業向海洋油氣開采企業銷售的自產海洋工程結構物。海洋工程結構物和海洋油氣開采企業的具體範圍見財稅【2012】39號附件3。
(六)出口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銷售給國際運輸企業用於國際運輸的貨物。上述規定暫時僅適用於外輪供應公司和外輪供應公司向外輪和外輪銷售的貨物,以及國內航空供應公司在國際航班上向國內外航空公司生產和銷售航空食品。
(七)出口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向特殊地區生產企業銷售的水(含蒸汽)、電、氣,未經海關申報進口到特殊地區的。如果水電進口到特殊地區,該地區的生產企業將其用於出租廠房,則不得申報出口退稅,進項稅應轉入成本。
3.加工、修理和修復。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是指對進口轉口貨物或者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行加工修理修配。
4.零稅率應稅服務(國際運輸服務、空間運輸服務、10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服務以及財政部和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3、現行出口退稅率的規定
2020年3月出口退稅率上調後,除“兩高壹資”外,退稅率與稅率基本壹致。2021取消部分鋼鐵產品退稅率。
退稅率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工作臺查詢。
需要註意:取消退稅率的商品應按規定在國內銷售。
4.退(免)稅措施
“免抵退”稅(生產企業)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含視同自產)貨物和應稅勞務,在企業生產和銷售環節免征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應稅勞務所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應退還的進項稅額,用於抵減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應稅勞務等應納的進項稅額。在當月大於內銷應納稅額的,未繳部分予以退還。
對於生產企業來說,壹般是扣除保稅和免稅金額後的離岸價。
(2)計算公式:
壹般貿易: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退稅不得減免)
免抵退稅不得免抵退稅=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報價(稅率-退稅率)
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和人民幣報價退稅率
當有免稅額時,
例如,如果本期期末保留的稅額在本期免於退稅,則
本期退稅額=本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稅額=當期免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例如,如果本期期末保留的稅額在本期免於退稅,則
本期退稅額=本期免退稅額
當前免稅額=0
進料加工: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退稅不得減免)
免(退)稅金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報價退稅率-免(退)稅金額扣除額
免退稅額=免稅購進原材料的退稅率。
不允許免稅和扣稅=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和人民幣報價(稅率-退稅率)-不允許免稅和扣稅。
免稅和退稅不得減免和扣除。扣稅=免稅采購原材料價格(稅率-退稅率)
當有免稅額時,
例如,如果本期期末保留的稅額在本期免於退稅,則
本期退稅額=本期期末留抵稅額
本期免稅額=本期免稅額-本期退稅額
例如,如果本期期末保留的稅額在本期免於退稅,則
本期退稅額=本期免退稅額
當前免稅額=0
免稅退稅(貿易企業)
出口企業(以下簡稱外貿企業)或其他不具備出口貨物和服務生產能力的單位。免征增值稅,退還相應的進項稅額。壹般為購進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完稅價格。
免稅和退稅要點概述
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依據退稅率
轉出口成本=(進項稅額-退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