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內容是王家老兩口有兩個兒子和女兒。十年前,他們的鄰居建了壹座新房子。他們覺得鄰居多占了他們壹點地,就天天去鄰居家鬧事。
鄰居們太吵了,他們最終決定賣掉房子。這個時候,王家的大兒子不願意出錢買新房了。王家的大伯大姐四處借錢,十年前以654.38+0.8萬的價格買回了這套四層門面房。
房子買回來後沒有裝修,不可能租出去住。王家的兩個兒子占了他們姐姐的新房十年。
姐姐的意思是:“哥哥,妳占了我家十年了。”哥哥的意思是:“姐姐,妳把房子按現在的價格賣給我了。”
調解文本
多年前,大姐夫從別人手裏買下了縣城的這棟四層小樓。這棟房子所在的地方過去是壹片農田。
老丈人家的農田就在這裏。後來這片農田被拆了。後來老丈人家的壹小塊地被鄰居占了。
鄰居說:“比如房子100平米,他做了120多平米,占了人家的地,讓人做的空間少,空間不夠。”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姐夫說:“當時給我老丈人蓋房子的地,不但沒少,還多了。他不講道理。當時批給他50平米,現在有140多平米的土地。”
當時征地的時候,八米寬的建築用地最初是答應給沿街的王家的。幾年後,這塊地也批下來了,現在王家的地遠遠超過了應該給他的面積。
大舅子又說,“兩個姐夫以前都沒蓋過房子,壹直跟別人爭地。”
本來建這個四層房子的主人把房子蓋好了,拿到了房產證,但是王家經常來鬧事。無奈之下,房主把房子賣給了王家的大舅子。
我姐夫說:“我和那個人起了爭執,他介入了。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大舅子也說:“當時我公公叫他大兒子去買。他大兒子不舒服,沒給錢。後來我公公跟我老婆說,妳是家裏的長女,讓她做我的工作,借錢買房。”
姐夫說:“當時他可能是看到了很大的好處,或者是什麽,或者是對我們懷恨在心。”
自從大姐夫買了新房,兩個姐夫就和姐姐姐夫不認了,甚至在大姐夫家多次打傷他們。兩個姐夫也把父母搬過來住在這個房子裏。
姐夫說:“我把公公婆婆關在裏面,叫他們住在裏面。直到公公去世,我才向他們要房子。”
本來這個房子是臨街的,完全可以裝修出租。因為兩個姐夫占了房子,這幾套房子十幾年都沒有收入。
姐夫說可以讓步,前提是大姐夫和姐姐把房子原價賣給他。他說:“妳當時花了多少錢,我現在付多少錢?”
大姐說他們買房子花了654.38+0.8萬。現在十年過去了,房子升值了很多。我弟弟想按原價買回來。這是不可能的:“他出不起這筆錢,至少300多萬。按照現在的房價,他買得起嗎?”
最後,經過調解和大量努力,王家的兩個弟弟被允許搬出裏面放的東西,房子被騰空。
評論
首先,我覺得王家不是很好惹的。這種人不到最後壹步是不可能放棄無理取鬧的。
有時候總覺得無理取鬧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但是凡事要多看,要勤快,要講道理。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正確,才能走得直,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作為弟弟,我已經占了姐姐家十年了。我是同根生的。急什麽?這特別沒有人情味。
而且,全家人都在裝糊塗。當年房子明顯有爭議,沒人買,但是我姐便宜買了,所以我哥現在看到房子升值自然不舒服。
我弟弟的做法很不正確。作為姐姐,我能忍十年,在父母去世後往好的方面想,說明姐姐和姐夫做了很多讓步,但作為家人,哥哥壹點都不應該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