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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業務常識手冊

1.擔保公司的業務知識有哪些

擔保業務知識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擔保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的制度要求,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擔保業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 第二章 擔保業務程序 第三條 擔保業務程序如下: (壹) 申請 (二) 受理 (三) 初審 (四) 評審 (五) 審批 (六) 簽訂合同 (七) 抵押登記 (八) 收擔保費 (九) 發放貸款 (十) 保後管理 (十壹) 代償和追償 (十二) 擔保終結 擔保業務程序細化列示: 企業申請 --《擔保申請書》 -- 提供擔保申請材料《申請擔保材料單》 擔保受理 --《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項目初審 -- 確定項目責任人、協辦人 -- 項目初審基本內容 -- 實地調查 -- 擔保調查報告 -- 《中止擔保項目處理表》通知撤出擔保流程企業 項目評審 -- 部門評審和會議評審 -- 復議項目評審 簽訂合同 -- 通知會議評審通過的企業 -- 準備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委托保證合同) -- 審核空白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簽署合同文本 -- 審核填寫完內容的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簽章 抵押登記 -- 準備抵(質)押登記資料(主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其他資料) -- 他項權力證書或抵(質)押登記表(登記機關簽章) 發放貸款 --《放款通知單》 -- 借款借據復印件 擔保收費 保後管理 -- 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擔保項目檢查表》 -- 保後檢查報告 --《擔保到期通知函》 --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 --業務檔案管理 代償和追償 -- 代償和追償方案 --提起法律訴訟 擔保終結 -- 還貸收據復印件 --註銷抵(質)押登記 --退還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 第二章 擔保申請和受理 第四條 借款人申請擔保須填寫《擔保申請書》,同時應提供下列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 註冊資本驗資報告 5.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請書 10. 申請借款和擔保的董事會決議 11.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2.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資料:購銷協議、合作協議等 13. 項目可行性報告及主管部門批件 14. 生產經營情況 15.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6. 其他有關材料 (二) 反擔保第三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 註冊資本驗資報告 6.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帳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1. 其他有關材料 (三) 反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質物清單 2. 抵押物、質物權力憑證 3. 抵押物、質物評估資料 4. 保險單 5. 董事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6. 抵押物、質物為***有的,提供全體***有人同意抵(質)押的聲明 7. 抵押物、質物為海關監管的,提供海關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8. 抵押物、質物為國有企業,提供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9. 其他有關材料 (四) 註意事項: 1. 提供的材料除復印件外,同時應提供原件備驗 2. 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需法人代表親筆簽字授權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據借款人和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刪選和添加 第五條 公司擔保部客戶值班人員負責項目受理,壹般情況下,項目受理人為項目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負責核實客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理受理條件,提出受理意見。對符合擔保條件的項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戶檔案及檔案編號,登記《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責任人在《擔保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後,連同《申請擔保材料單》及按材料清單提供的材料壹並歸檔。 第六條 擔保受理條件: (壹)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並已通過年檢 (二) 合法經營,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資信等級 (三) 資產負債比例合理,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 能夠提供反擔保 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企業優先支持: (壹) 高新技術企業或承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 (二) 有高附加值產品或節能降耗產品、增加稅收的企業 (三) 有擴大出口或替代進口產品的企業 (四) 有與大企業集團相配套產品的企業 第四章 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 第七條 公司實行雙調查人制度,第壹調查人為責任人,負主要調查責任,第二調查人為項目協辦人(以下簡稱協辦人),協助責任人工作。

責任人做同壹項目3次(或達3年),該項目終結後變更責任人。 第八條 項目初審主要是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獲取擔保項目、借款人和反擔保人真實、。

2.擔保行業從業知識

擔保業務操作規程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擔保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擔保業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 第二章 擔保業務程序 第三條 擔保業務程序如下: (壹) 申請 (二) 受理 (三) 初審 (四) 評審 (五) 審批 (六) 簽訂合同 (七) 抵押登記 (八) 收擔保費 (九) 發放貸款 (十) 保後管理 (十壹) 代償和追償 (十二) 擔保終結 擔保業務程序細化列示: 企業申請 --《擔保申請書》 -- 提供擔保申請材料《申請擔保材料單》 擔保受理 --《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項目初審 -- 確定項目責任人、協辦人 -- 項目初審基本內容 -- 實地調查 -- 擔保調查報告 -- 《中止擔保項目處理表》通知撤出擔保流程企業 項目評審 -- 部門評審和會議評審 -- 復議項目評審 簽訂合同 -- 通知會議評審通過的企業 -- 準備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委托保證合同) -- 審核空白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簽署合同文本 -- 審核填寫完內容的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總經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簽章 抵押登記 -- 準備抵(質)押登記資料(主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其他資料) -- 他項權力證書或抵(質)押登記表(登記機關簽章) 發放貸款 --《放款通知單》 -- 借款借據復印件 擔保收費 保後管理 -- 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擔保項目檢查表》 -- 保後檢查報告 --《擔保到期通知函》 --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 --業務檔案管理 代償和追償 -- 代償和追償方案 --提起法律訴訟 擔保終結 -- 還貸收據復印件 --註銷抵(質)押登記 --退還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 第三章 擔保申請和受理 第四條 借款人申請擔保須填寫《擔保申請書》,同時應提供下列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 註冊資本驗資報告 5.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請書 10. 申請借款和擔保的董事會決議 11.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2.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資料:購銷協議、合作協議等 13. 項目可行性報告及主管部門批件 14. 生產經營情況 15.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6. 其他有關材料 (二) 反擔保第三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 註冊資本驗資報告 6.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帳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明細表 11. 其他有關材料 (三) 反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質物清單 2. 抵押物、質物權力憑證 3. 抵押物、質物評估資料 4. 保險單 5. 董事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6. 抵押物、質物為***有的,提供全體***有人同意抵(質)押的聲明 7. 抵押物、質物為海關監管的,提供海關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8. 抵押物、質物為國有企業,提供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9. 其他有關材料 (四) 註意事項: 1. 提供的材料除復印件外,同時應提供原件備驗 2. 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需法人代表親筆簽字授權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據借款人和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刪選和添加 第五條 公司擔保部客戶值班人員負責項目受理,壹般情況下,項目受理人為項目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負責核實客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理受理條件,提出受理意見。對符合擔保條件的項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戶檔案及檔案編號,登記《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責任人在《擔保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後,連同《申請擔保材料單》及按材料清單提供的材料壹並歸檔。 第六條 擔保受理條件: (壹)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並已通過年檢 (二) 合法經營,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資信等級 (三) 資產負債比例合理,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 能夠提供反擔保 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企業優先支持: (壹) 高新技術企業或承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 (二) 有高附加值產品或節能降耗產品、增加稅收的企業 (三) 有擴大出口或替代進口產品的企業 (四) 有與大企業集團相配套產品的企業 第四章 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 第七條 公司實行雙調查人制度,第壹調查人為責任人,負主要調查責任,第二調查人為項目協辦人(以下簡稱協辦人),協助責任人工作。

責任人做同壹項目3次(或達3年),該項目終結後變更責任人。 第八條 項目初審主要是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獲取擔保項目、借款人和反擔保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

3.擔保業務的壹整套流程~~~~尤其是在每項工作之前說明這是什麽主體幹

擔保業務的流程:申請與受理→項目調查→項目評審→合同簽定→保後檢查→項目解責

我們公司主要是分為:資信評審部,擔保業務部,風險管理部,財務部。

資信評審部負責:業務開拓和營銷,接受客戶/銀行的業務咨詢;受理企業擔保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與管理,負責召集擔保評審委員;負責銀行、公司、企業客戶的信息溝通,及時了解銀行信貸政策。

擔保業務部負責:對資信評審部受理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並提交公司擔保評審委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負責辦理擔保、反擔保手續,確保投保,反擔保材料的真實完整有效;審查企業聯保小組及相關事宜;負責擔保費的計算和催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實施資產保全措施,做好追償工作,協助風險管理部做好受保企業的保皇檢查及材料收集等工作。

風險管理部負責:根據風險管理控制體系要求,建立和完善風險管理組織;審核擔保企業的貸款資料,對企業的貸款額度、財務狀況、還款能力等企業的綜合實力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項目情況提出風險防範建議。負責代償資金的追償,對各類質押、抵押物品進行變現處理,把損失減至最低。

財務部負責:擬定公司財務計劃,組織賬務核算,加強分析考核;完善公司各項財務制度;負責擔保費的復核和收取工作;負責管理公司擔保資金、會員資金以及提取各種風險準備金;負責公司日常及領導交辦,待辦的財務工作。

4.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業務的說明有哪些

說 明 1、從2010年12月13日起,在莞城、東城、南城、萬江四個區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業務,之後再逐步推廣。

2、試行期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托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分行東城支行及城區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東城支行辦理該項業務。 3、目前承辦該業務的擔保公司為東莞市隆盛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4、公積金中心和擔保公司分別對借款人進行獨立審批。 5、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科電話:0769-22337076,地址:東莞市東城區羅沙路崗貝路口銀盈樓6樓, 6、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分行:0769-22424735;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東城支行:0769-22310951,0769-22492375; 7、東莞市隆盛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咨詢電話:0769-23037888,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盈鋒中心東區12樓, 8、有關做法最終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規定為準。

9、由於本業務處於試行階段,所需資料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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