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收賠償或擔保賠償準備金
貸款:銀行存款等。
企業代擔保人支付的相關稅費也在“應收補償”中核算。
2.期末,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已確認的部分或全部應收補償無法收回,則應
根據確認的損失金額,
借:擔保賠償準備金(如果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金余額不足,應借記“擔保賠償支出”等科目)
貸款:應收薪酬
擴展數據: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提取的擔保補償金。
二、企業提取擔保賠償準備時,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擔保賠償,根據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別借記“應收賠償款”科目或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被擔保人延期歸還本金和利息的賠償和損失賠償,分別為:
(壹)收到的款項等於原賠償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賠償款”科目、本科目。
(二)如果收到的金額大於原賠償金,則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原賠償金分別貸記“應收賠償金”賬戶,如果實際收到的金額大於原賠償金的差額,則貸記“收回收益”賬戶。
(三)收到的款項少於原賠償款的,原賠償款全部確認為應收賠償款的,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確認的賠償款貸記“應收賠償款”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擔保賠償支出”等科目。
如原賠償資金已全部沖減擔保賠償準備金,實際收到的金額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原賠償款部分確認為應收賠償款並沖減部分擔保賠償準備金的,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根據確認的應收賠償款,貸記“應收賠償款”科目,並根據差額,借記本科目(如果擔保賠償準備金余額不足,借記“擔保賠償支出”科目)或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提取的擔保賠償準備金的余額。
百度百科-擔保賠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