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青年參考優惠政策1:
1、畢業後未就業6個月以上並進行失業登記的大學生,可按錢江再就業辦[2004]8號文件規定申請再就業小額貸款,原則上在2萬元以內;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並吸納2名以上下崗失業人員的,貸款額度可放寬至5萬元;經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合夥實體、小企業或再就業重點企業吸收下崗失業人員後申請再就業小額貸款,按每人2萬元計算,原則上不超過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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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青年參考優惠政策二:
首先是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要求各地根據創業工作需要,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規模,其中:省級保持在2000萬元以上,武漢保持在3000萬元以上,其他市(州)保持在654.38+00萬元以上,直轄市保持在500萬元以上,縣(市)、林區保持在200萬元以上。小額擔保貸款主要針對高校畢業生等特定群體。
二是稅收優惠政策。將省內個體戶營業稅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對開辦小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增值稅稅率由6%或4%統壹調整為3%。
三是收費優惠政策。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相關特定行業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屬於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四,金融優惠政策。要求市州縣政府建立就業專項資金,根據就業形勢和就業目標,按照不低於65438+本級財政當年壹般預算收入0.5%的標準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五是就業創業補貼政策。對免費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並實現就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培訓並經鑒定達到初級職業技能水平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的未就業註冊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12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六是就業援助政策。將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給予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崗位補貼、每月150元的職業培訓和生活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