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起訴是壹個復雜而費時費力的過程。銀行或金融機構需要收集逾期借款的充分證據,包括逾期通知、還款記錄、借款合同等,在起訴之前,還需要考慮法律風險、案件成本和效果等方面的因素。如果逾期金額較小,或者借款人無力還款且沒有足夠的資產可以執行,銀行或金融機構可能會選擇不起訴以避免進壹步的法律糾紛和時間成本。
其次,法律程序的限制也可能導致銀行或金融機構不願意起訴。長時間的逾期可能會讓債務人采取各種手段進行拖延,例如通過申請再審或上訴程序等來推遲執行進程。同時,中國法律對於民事債務的追溯時效也有壹定規定,對於逾期時間較長的案件,可能已經超過了追溯時效的限制,導致銀行或金融機構無法通過起訴來追回欠款。
總結起來,為什麽貸款逾期六年了卻沒有被起訴,可能是由於起訴過程的復雜性、法律風險和案件成本的考慮,以及逾期時間長導致追溯時效限制等原因。銀行或金融機構在決定是否起訴時,會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權衡利弊,做出最合適的決策。
擴展資料: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個人和企業之間的貸款逾期糾紛,壹般是民事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借款人在到期日未歸還借款的情況下,屬於違約行為。債權人在壹定時效內可以通過起訴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但超過法定時效後將無法獲得法律保護。
此外,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追加訴訟案件標準的解釋》規定,對於借款人無力償還且沒有足夠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債權人應當慎重考慮是否起訴。如果借款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起訴可能只會增加各方的費用和時間成本,無法實現債權實際回收。
需要註意的是,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可能不同,觸及到個人隱私、商業機密等方面的問題。以上只是壹個壹般性的回答,實際情況應該結合具體案件進行綜合判斷和分析。如有需要,請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