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中國銀行銀團貸款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中國銀行銀團貸款辦理材料:
1、銀團貸款委托書;
2、借款申請書;
3、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4、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
5、借款人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近期財務報表;
6、擔保的有關資料(包括抵質押物權屬證明文件、評估報告等,以及保證人的營業執照、財務報表復印件及擔保意向書等);
7、中國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證明等。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銀團貸款是什麽意思
銀團貸款亦稱“辛迪加貸款”。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壹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采用同壹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壹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當借款者尋求的資金數額太大,以至於任何壹個單壹的銀行都無法承受該借款者的信用風險時就產生對銀行團體的需求。銀團貸款市場的使用者是在銀行貸款市場尋求大額融資的借款者。
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壹般用於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並購融資等。
2.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後,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3.銀團貸款操作形式多樣。在同壹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
4.有利於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於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借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5.銀團貸款成員應按照“信息***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並按實際承諾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義務。
6.單家銀行擔任牽頭行時,其承貸份額原則上不少於銀團融資總金額的20%;分銷給其他銀團貸款成員的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按照牽頭行對貸款最終安排額所承擔的責任,銀團牽頭行分銷銀團貸款可以分為全額包銷、部分包銷和盡最大努力推銷三種類型。
7.銀團代理行是指銀團貸款協議簽訂後,按相關貸款條件確定的金額和進度歸集資金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並接受銀團委托按銀團貸款協議規定的職責對銀團資金進行管理的銀行。代理行可以由牽頭行擔任,也可由銀團貸款成員協商確定。
什麽是銀團貸款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壹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貸款或授信業務。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Loan),是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壹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Group)采用同壹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壹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會計科目中所涉及的"銀團貸款",編號1324
本科目核算銀行作為銀團貸款牽頭行、參與行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的份額發放的貸款。
銀團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壹)銀行發放貸款時,按其承擔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期末,按規定計算確認貸款利息時,牽頭行按其在銀團貸款利息中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對銀團貸款利息中屬於參與行享有的部分,牽頭行應在表外進行登記。參與行應按其在銀團貸款利息中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
牽頭行實際收到銀團貸款利息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單位存款”等科目,按其享有的份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牽頭行將貸款利息劃給參與行時,牽頭行按劃轉的利息,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同業存款”等科目;參與行按收到的利息,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應收利息”。
(三)期末,應對銀團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銀團貸款應查明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準作為呆賬損失的,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貸款損失準備壹經確認,不得轉回。
(四)到期收回本息時,牽頭行或參與行按收回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單位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利息,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參與行的貸款本息由牽頭行代收的,牽頭行應於收到屬於參與行的貸款本息時,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單位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牽頭行將貸款本息劃給參與行時,牽頭行按劃轉的本息,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參與行按收到的本息,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單位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利息,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本科目應按借款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銀行作為牽頭行或參與行發放的貸款余額。
中行的銀團貸款業務都有哪些優點?
中行銀團貸款產品優勢:
1、銀團貸款融資結構靈活、形式多樣,可充分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資金等多種需求;
2、在貸款執行過程中,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行,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均由代理行完成,使借款人貸款管理方面簡便;
3、借款人通過銀團貸款成功地籌措到發展所需資金,可代表多家銀行對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持肯定性評價,對借款人對外形象形成良好的宣傳;
4、通過銀團貸款,借款人可與多家銀行建立信貸關系,拓寬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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