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0年9月7日《中國新聞周刊》第963期。
“民營企業融資占總融資的比重被認為是在合理範圍內,或者說是在合理範圍內。也可以說,從融資總量來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不存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說。
8月30日,由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主辦、CF40高級研究員肖鋼領銜的《2020景山報告》以“十四五”時期經濟金融發展與政策研究為主題正式發布。這是CF40連續第四年發布京山報告。
該報告從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儲蓄率變化、寬貨幣低利率、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房地產金融、金融風險防範等角度系統研究了“十五”期間的重大經濟金融問題,並提出了政策建議。
其中,劉曉春負責的課題是“構建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壹般來說,民營企業的融資困境往往被概括為“融資難、融資貴”。劉曉春認為“困難”和“昂貴”需要分開來看。前者是融資的可獲得性,後者是融資的價格。同時解決這兩個問題是有些矛盾的。允許金融機構“昂貴”的風險定價來覆蓋成本,將更好地解決“困難”。
“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主要體現在高杠桿基礎上的再融資難,融資流程復雜,融資成本相對較高。我們認為這是壹種市場現象,是市場參與者和市場規則相互作用的結果。”
貸款“指數”下的供需失衡
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的問題,近年來,監管部門提出了“三個不低於”的要求(小微企業貸款增速, 戶數和獲貸率不低於去年)和“兩增兩控”(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戶數不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近兩年政府工作報告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提出了量化指標。2019年要求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增長30%以上,2020年大型商業銀行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40%。
在劉曉春看來,這些措施積極的壹面是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但也在壹定程度上導致了定價體系的扭曲,風險定價原則無法完全落實。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5家大型銀行發放的普惠性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平均利率為4.27%,比2019的年平均利率低0.43個百分點,已經低於部分大中型企業。
實踐中,有的銀行也是先把錢貸給“關系戶”,然後再貸出去。中小企業沒有拿到低息貸款。在這方面,劉曉春認為,在某種程度上,銀行要對儲戶負責。“我們永遠不要忘記,銀行是通過吸收儲蓄存款來放貸的,所以首先要對儲蓄存款負責。”
“現在的問題是,針對具體的貸款對象,給了銀行具體的貸款對象,但銀行本身缺乏市場的選擇權,找不到符合貸款要求的貸款對象,只能找那些‘安全’、‘放心’的企業。”劉曉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只有這些企業能夠收回本金和利息,儲蓄的安全性才能得到保證。“所以,現在的矛盾是銀行找不到好資產和好企業,貸款有效需求不足。”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有效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如說我們說餓了,就會有需求,但是沒錢買吃的,就不能算有效需求。從信用的角度來說,也是如此。有效需求是指有還款能力的需求,所以銀行只能給有還款能力的企業貸款。”劉曉春認為,只要政府不幹預銀行的放貸行為,銀行就會確定自己的戰略定位和在這種戰略定位下的客戶群體,並為這些客戶群體提供支持,就會有較好的市場調節效果。在這個過程中,只要不違反監管要求和法律規定,政府就不要過多幹預。
在今年的京山報告中,劉曉春團隊指出,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長效機制,不能單純從供給側找原因,要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分析。公共政策、突發危機等外部環境也會對民營企業的經營和融資產生影響。
“國家當然希望融資更多地向生產型企業傾斜,產能提高了,就創造了就業,創造了效益,但實際上現在沒有那麽多有效需求。”劉曉春說。
調控市場還是幹預市場?
近日,最高法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取消了2015版中“兩線三區”的概念,即以24%和36%兩條利率分界線劃分無效區、司法保護區和自然債務區三個區,以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4倍。
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何小榮介紹,此舉旨在促進金融和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緩解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的問題,從源頭上防範“套路貸”、“假貸”。
對於這個司法解釋,有人認為是最高法通過法律層面來控制利率,而央行此前是控制利率的。
在這方面,劉曉春認為,對司法保護的上限可能有壹些誤解。“我不認為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是利率管制。只規定了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上限,沒有規定利率的上限。”例如,以劉曉春為例,兩個人有借貸關系。作為民間借貸,約定收取30%的利息,超過了目前司法保護的上限,但只要雙方願意,還是可以的。
而且,在劉曉春看來,這個司法解釋只是改變了司法保護上限的計算方法,或者說是掛鉤方法,而不是簡單的降低司法保護上限。“也就是說,如果LPR漲了,司法保護的上限也必然要漲,所以這是壹個計算方法的問題。至於這種計算方法導致的結果是否合理,那就是後話了。”
劉曉春強調,司法解釋規定該法案不適用於持牌金融機構,但對持牌金融機構的理解可能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解釋。另外,這個司法解釋並沒有否定市場化的問題,只是對民間借貸領域的利率司法保護設定了壹個最高限額,但並沒有對民間借貸的利率進行限制。另外,對於金融機構本身來說,還是監管部門規定的,也就是說利率市場化還是監管部門推動的,法律不會幹涉。
“最近,我們註意到壹些反對的聲音。我覺得有些聲音可能不是真的支持小微企業。因為我們剛才在報告中也說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更多的是來自銀行貸款和壹些民間融資,包括壹些小額貸款公司。”劉曉春說。
另外,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主要有兩種情況會用到。壹種是在銀行貸款到期需要償還再借的階段,可能會使用民間借貸進行過渡,因為監管政策規定不能借新還舊,也不能無限期延長。企業放貸前必須償還到期貸款,這就涉及到周轉問題,有的企業只能去民間借貸解決。現在很多小貸公司其實都在做這個業務。另壹種是企業本身確實存在問題,除了借高利貸別無選擇。最後,企業可能會破產。
此外,有人認為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上限太低,可能導致部分民間借貸轉入地下,成為灰色地帶。劉曉春認為這是壹個偽命題。以前不允許民間借貸,存在地下問題。現在民間借貸是允許的,只要合法,那就沒有地下的概念了。那些所謂的地下借貸,在司法解釋上就是非法借貸,不在我們討論範圍之內。
從貸款人的角度來說,無論是小貸公司,還是親戚朋友之間的貸款,或者是壹些專門以放貸為經營方式的高利貸者,只要是無證以放貸為經營方式的,都是非法放貸。所以這兩年監管層壹直在強調金融業務必須持牌。非法借貸不受司法保護,甚至應該禁止。因此,在劉曉春看來,這種說法實際上是給無照經營貸款的人找理由。
是市場設定利率還是政府控制利率?
2065 438+011 2004年6月,央行宣布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官網,央行表示,本次降息的目的是“發揮基準利率的引導作用,促進實際利率回歸合理水平,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突出問題”。
然而結果卻出乎意料。降息政策公布後,票據直接票面利率不降反升,銀行間7天回購利率也較降息前小幅上行。債券市場國債和信用債收益率全面上漲,降息點燃了市場投資股市的熱情。大量資金從四面八方湧入股市,股市大漲,與央行降息刺激實體經濟的初衷背道而馳。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資金供求關系沒有實質性變化的前提下,不考慮名義利率,降息政策並不會降低中小企業的實際融資成本,反而會增加融資難度。
但是,市場既包括供給方,也包括需求方,還有市場規則。“不能排除政策法規和政府管理,要抽象地討論市場。所以,在具體實踐中,市場化並不意味著不需要市場管理,只是如何管理市場各國不壹樣。美聯儲也將調整利率作為宏觀調控的手段,而不是放任市場。
“理論上有壹個自我調節的市場,但現實中市場不會壹直往好的方向走,總會有壹個拉力。最終可能取決於災難或危機,經濟危機是最典型的調整。”劉曉春說。但僅靠危機調整來實現市場均衡,會讓很多人傾家蕩產,遭受損失,經濟會受到更大傷害,甚至引發社會動蕩。所以必須由政府或監管部門來調節,不能簡單套用理論。“當然,如何明確政策法規,如何處理政府行為,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其實之前各國都在找這個點,包括臺灣省,美國,日本,韓國等等。當時都是利率上升就放開,導致利率高企,無序競爭。“高息貸款必然會帶來高息貸款,但是會對經濟造成很大的風險。在高息貸款的競爭下,往往風險要求降低,資產質量不高,雷雨交加,所以這是我們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需要避免的。”
中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進行了幾年。2065438+2003年7月20日,央行決定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2065438+2005年5月11日,央行決定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由基準存款利率的1.3倍調整為1.5倍。同年8月26日,央行決定放開壹年期以上(不含壹年)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向前邁出重要壹步。10年10月24日,央行決定不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
2015之後,利率市場化改革沒有大的進展。直到2019年8月17日,央行發布公告,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形成機制(LPR),從報價原則、形成方式、期限品種、報價額度、報價頻率、應用要求等六個方面對LPR進行了改革。在原有10家全國性銀行的基礎上,新增兩家城市商業銀行、兩家農村商業銀行、兩家外資銀行和兩家民營銀行,擴容至18。
長期以來,銀行向客戶發放貸款,利率根據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以“上浮×××倍”和“打×××折”的形式確定。LPR是由代表性報價銀行在銀行對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上公開市場操作利率,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本貸款參考利率。2065438+2009年7月LPR改革實施後,銀行發放貸款時,利率以“LPR×××基點”(1基點= 0.01%)或“LPR××%”的形式確定。
根據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授權的最新公告,2020年8月20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LPR分別為3.85%和4.65%。
在劉曉春看來,LPR實施的起點也是中國經濟進入特殊時期的起點。即新舊動能轉換,經濟下行,特別是中美貿易戰,國際需求下降,整個國家和社會都希望融資成本降低。
“從融資成本的角度來看,利率市場化的效果是好的,但如何評價這個制度,需要利率的幾次波動。”劉曉春認為,目前整個利率主要處於下行過程中,還沒有到利率上行的波動階段。只有經歷了壹兩次大起大落,利率市場化才能說是正常的。
劉曉春對中國人民銀行在利率市場化改革中的專業性表示贊賞。他認為,在保持市場流動性基本穩定和合理充裕的前提下,讓市場說話,這其中就包括利率,利率本身也在調節市場供求。「但利率市場化並不代表利率本身不需要調整,LPR仍然需要調整。這是宏觀調控的壹種手段。”
談到最終利率市場化的目標,劉曉春認為不是利率本身的市場化,實際上是中國整個市場的改革,也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進壹步向前推進。
在劉曉春看來,在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中,市場主體,無論是民營還是國有,都會倒下。銀行不該貸的貸款不能貸,從而淘汰落後的,扶持有競爭力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企業只有在國內大周期的基礎上構建雙周期格局,才會形成強大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