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簽了,不想貸了,會有什麽後果
壹般而言,需要與貸款機構協商處理,支付部分違約金。貸款簽合同了,但是又不貸了,視為提前還款,按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並且該次違約記錄入個人征信記錄;貸款初期產生費用不退不補;需告知銀行方面,不要該筆貸款的理由;同銀行簽訂提前還款合同;繳納壹定的違約金;對以後貸款申請有壹定影響。
貸款人違約產生的後果
壹、信用記錄會產生汙點
我國個人征信體系對於個人信用記錄管理非常嚴格,主要制約個人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貸關系,所以信用貸款壹旦違約會對個人信用記錄產生汙點,之後借貸人申請信用卡或銀行貸款那是相當麻煩的,或是要承擔相當高的利率,甚至銀行直接不批。
二、逾期還款滯納金較高
如果信用貸款出現逾期,貸款機構首先會電話催收,並將借款人列入逾期名單,同時利率上浮,作為逾期滯納金。滯納金力度各家貸款機構不盡相同,如花旗銀行,會在原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利息,而平安銀行壹般不會收取罰息,除非是惡意逾期還款。但小貸公司收取的違約金可能會還要多壹些。
三、逾期超過壹定金額將走法律程序
當信用貸款借貸人惡意逾期還款或根本還不上的時候,信用貸款機構或銀行就會根據當時簽署的信用貸款合同走法律程序借貸人。
貸款指國家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按期限長短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按有無擔保劃可分為信用和擔保貸款,按貸款的使用對象和用途可分為農村工商、消費貸款等,按個人貸款的種類可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在會計處理上,企業的貸款可以根據貸款期限的長短並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或“長期借款”科目進行核算,然後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貸款利息。
貸款合同簽了過後,又不想貸款了怎麽辦?
還沒放款,合同還沒生效,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2、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擴展資料:
當事人壹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網上假冒擔保、小貸公司名義行騙的李鬼比比皆是,提醒妳:
1、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的必是。
2、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必是。
請壹定要小心謹慎。別上當受騙!
貸款批了我不想貸款了怎麽辦
1、本身貸款就要簽訂借款合同,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則可以去銀行提交書面申請終止貸款,但要註意的是壹定要在放款之前申請辦理。
2、如果是以前,銀行可能還會通知妳放款,而現在壹般都是系統自動放款,也就是在放款前不會與妳溝通,等到放款了妳再想取消就比較麻煩,壹般就要走提前還款的流程了,不但受時間的限制(比如有的銀行規定壹年或兩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還可能要承擔提前還款的手續費。
3、另外如果是二手房房貸,放款就意味著錢打到賣方賬戶,妳取消貸款不知道是取消交易還是全款支付,可能還要涉及到買賣、抵押、過戶等壹系列程序;壹手房也大致如此。如果是信用卡分期和消費類等貸款,壹般都規定壹經申請無法撤回,即便是提前結清手續費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