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在 借款合同 中就會對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相關約定,但這個約定有時候會不太具體,為了彌補這樣的問題,法律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那麽,在法律上,貸款人的權利義務究竟是什麽呢?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又是什麽呢?下面將為您做壹個較為詳細的闡明。 壹、貸款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麽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壹方將壹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壹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壹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壹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 借貸合同 。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於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 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 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 解除合同 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麽 1、提供真實情況。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希望對您能有壹定的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已經對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有了壹定的了解,因此,當您遇到對方侵犯您的權利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時,您完全可以依據法律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如果具體您不知道該怎麽做,那麽建議您可以去咨詢壹下專業的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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