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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客戶:車行不退作廢的貸款文件
王女士說,1月3日,她在車行貸款購買了壹輛十萬左右的車。當時和王女士簽約的銀行是成都雙流的農業銀行,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並簽了十幾份合同,且按了手指印並錄像,然後說讓她等銀行通知。車行的工作人員17日告知王女士,農業銀行未通過她的貸款申請,重新找了壹家銀行,叫她過去另外簽字。簽完字後王女士要求車行把之前的申請文件退還給她,車行的員工卻說已銷毀。王女士認為車行這樣做不合常理,萬壹有人把那些手續拿去冒他們的名義進行貸款怎麽辦。王女士不知道該怎麽處理這件事情,另外 ,車行這樣做是否合法。
車行答復:相關申請文件已撕毀
記者聯系王女士所說車行,車行的小陳說,王女士1月3日買的車次日已上牌。但原先簽約的農業銀行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未放款。隨後,車行又給王女士聯系四川天府銀行,需要王女士重新簽相關文件及履行手續等。與前壹家銀行簽訂的文件手續等資料,車行從未保留,都會進行銷毀,王女士堅持要的話,車行只能給她已經撕毀的資料。 王女士18日打電話給記者,說車行通知她去拿之前未通過申請材料等。事實上並不是車行說的文件已經銷毀,而是當面把資料撕毀的。車行員工說,與車行簽訂的合同不可能給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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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客戶有權要求銀行或車行退還文件資料
王女士這樣貸款申請手續已完畢,包括相關證件復印件及簽字確認的合同原件,但銀行未通過申請未放款的情況,如果申請人未索要退回資料 ,會對申請人帶來什麽麻煩嗎?就此類事件,律師稱,王女士可以向申請貸款的銀行求證申請的貸款是否通過,若貸款未通過審批,可向銀行咨詢申請材料是否會退還申請人(個別銀行有規定不予退還,銀行會存檔)。若是銀行已經將申請材料料已退到車行,車行卻不退還相關材料給王女士,車行的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和受托義務。若是有不法分子利用客戶的申請材料進行違法活動或泄露客戶的個人信息,受害人及公安機關可以追究相關人的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