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還沒還完不可以賣車。
汽車貸款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壹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裏的易於變現的資產壹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制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擴展資料: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汽車經銷商發放的用於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的貸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申請經銷商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
(二)具有汽車生產商出具的代理銷售汽車證明;
(三)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四)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五)經銷商、經銷商高級管理人員及經銷商代為受理貸款申請的客戶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為每個經銷商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並及時更新。經銷商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壹)經銷商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營業地址;
(二)各類營業證照復印件;
(三)經銷商購買保險、商業信用及財務狀況;
(四)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號);
(五)所購汽車及零部件的型號、價格及用途;
(六)貸款擔保狀況;
(七)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對經銷商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貸款的貸款金額應以經銷商壹段期間的平均存貨為依據,具體期間應視經銷商存貨周轉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汽車和(或)零配件存貨、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資信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參考資料:
不可以。
1、在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時,貸款機構對於用於抵押的汽車是有壹定的要求的;那麽,如果汽車的按揭貸款還沒還完的話就不可以抵押貸款。
2、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汽車,要求是全款車,即使是申請汽車按揭貸款買的車,也要求已經還清汽車按揭貸款的所有欠款,才可以辦理汽車抵押貸款。
而還在按揭中的汽車,本身就還是在抵押中。已經抵押了的汽車是不能再辦理抵押貸款的,所以按揭中的汽車不可以辦理汽車抵押貸款。
3、個人如果想用按揭中的汽車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可以選擇提前還清汽車按揭貸款,在車所管註銷了汽車抵押登記後,就可以準備好汽車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找當地的貸款公司申請汽車抵押貸款了。
汽車貸款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壹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裏的易於變現的資產壹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制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按揭買的車,余款還沒付完,能不能拿去抵押貸款?按揭買的車,余款沒有還清時,可以二次抵押貸款。抵押相關規定如下:
1、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2、《擔保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當事人以車輛抵押的,應當在車輛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同壹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
(壹)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已登記的,按照本條第(壹)項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擴展資料
“按揭”壹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
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屬於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壹種法律關系,後於20世紀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地試行,之後逐漸在內地流行起來;
因為在房地產領域頻頻出現並正式運用於文本,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在國內已經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
揭本義高舉,有引申義借貸,將高舉之物按下即可表示償還借貸,故按揭為還貸,漢語亦可解釋,不必求助音譯。
關於按揭壹詞起源的另壹種說法來自氣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常見字詞辨誤》壹書(作者 張海峰)。在其書中第四頁的文章《“按揭”何意?》中,作者認為“揭”字在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中均有“抵押貸款”的意思,這在壹些文學作品可以看到。
當代著名作家姚雪垠的長篇小說《長夜》中就有這樣的描寫:“前幾天人家債主逼得緊,我跑到姐家去,央著姐夫求爺告奶地又揭了十幾塊,拿回來把利錢還上。”姚雪垠在文中自註:“借高利貸叫做揭債、揭借,簡稱‘揭’。
姚雪垠是河南人,書中寫的又是河南的事,看來這個詞在中原壹帶已經流行很久了。至今,河南農村的老人中,仍對“借”和“揭”這兩個字意義上的區別分得很清楚:“借”是“暫時使用別人的物品或金錢”,而“揭”則是用不動產做抵押的有息定期貸款。
貸款買車,車沒還清可以再貸款嗎可以,有貸款還能不能貸款,這關鍵還是要看貸款人的實際情況。申請人想要申請哪壹種貸款,申請多少額度的貸款,申請貸款的期限是多久。若申請人個人資質不差,是能取得貸款的。
例如申請人有車貸再申請4萬元的信用貸款,若申請人月收入2萬元,而每個月所需償還的車貸只要2000元,只要申請人個人信用良好,沒有出現逾期的情況,也沒有另外的的債務,那麽取得信用貸款的幾率是非常大的。
當然,這也和申請人選擇的貸款機構分不開。銀行向來對申請人有著較高的要求,並且嚴格控制申請人的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超過40%,銀行幾乎是不會考慮放貸的。
車貸還未還清是否可以再貸款?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的,只是借款人要合理安排貸款額度。此外,借款人也可以考慮向貸款公司申請貸款,與銀行相比,貸款公司的貸款條件要寬松很多,而且成功獲貸的機率也更大,只是,貸款的費用也要比銀行高出很多,所以,在申請貸款前,借款人做好還款計劃還是很有必要的。
知識拓展:
車貸需要的條件是: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買車的流程:
1、引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並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2、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3、經調查同意後簽訂合同;
4、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5、貸款人辦理放款;
6、貸款還清後,貸款人註銷質押憑證,並退還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