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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中途不要可以後悔嗎?

付了首付不想買房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壹般來說是不能退的,因為定金的同時已經簽了購房合同,反悔就是違約。但是如果有合理正當的理由可以退。如果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合同無法執行,那麽已經付了首付款的購房者也有權要求退房。如果房屋面積有偏差,主要質量不合格,購房者還有權要求退房。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時交付房屋,經買受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退房。如果買受人發現開發商在未經許可和告知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房屋用途,可以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退房。房產證不能按期辦理,購房者也有權要求退房。因為現在買房多是貸款,如果因為買賣雙方以外的原因貸款沒有辦理成功,買方可以根據合同申請退房。壹些無良開發商在房屋銷售過程中,出現了壹房多賣的現象;或者開發商壹方面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另壹方面賣給大眾。這兩種情況,壹旦發現,都可以要求退房。開發商違法銷售不具備房屋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導致無法申請貸款的房屋,購房者也有權要求退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六十四條撤銷權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權利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壹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壹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合同終止;如果通知寫明債務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合同自動終止。如果債務人未能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合同將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另壹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壹方在未通知對方的情況下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起訴狀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合同終止。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付了首付不想要房子了可以退房嗎?

壹般來說是不能退的,因為定金的同時已經簽了購房合同,反悔就是違約。

但是妳可以試著和營業部商量壹下,做好支付違約金的準備。有個折中的辦法就是妳可以轉賣,這點還是挺可觀的。

證書:

買方身份證號:賣方所售房屋首付款(大寫)經三方同意由公司代收。

特此證明

買方簽字蓋章:賣方簽字蓋章:

經紀機構簽章:年月日

協議:

房屋買受人不購房並支付首付款的,定金應當予以保留,並按照預定方式達成協議,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首付款退還給已全額支付購房款的買受人: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定金。

(2)在簽訂的書面協議中,對定金的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貸款的房子我不要。我能結賬嗎?

1.按揭買的房子可以退嗎?

生活中,很多購房者在通過按揭購買商品房後,有時會產生這樣的困惑:是否可以按揭貸款退房?邊肖的回答是:實際上,這是可能的,也有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履行期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因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實現;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面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有上述情形,如交付嚴重或質量低劣,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買受人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購房合同的終止並不意味著借款合同的終止。

也就是說,購房者雖然不買房,但是因為已經向銀行貸款買房,所以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依然存在,這筆貸款必須償還。因為房產買賣合同和抵押貸款合同是兩個既有聯系又獨立的合同。

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有關系,購房者和銀行之間有關系。雖然有關聯,但卻是完全獨立的法律關系。因此,只要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買受人就可以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不受取得抵押貸款的影響。

那麽怎麽還呢?首先,由於購房合同的解除,開發商從購房者處取得的購房款應全部返還給購房者。那麽,買方也要這樣做,即借款人與貸款人協商,提前將剩余貸款本息(之前已按月歸還部分)歸還給銀行。

3.退房手續有哪些?

如果購房者確定符合退房條件,可以咨詢開發商退款。

協商成功的,由買受人向開發商發送退房通知,開發商負責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將全部購房款退還給買受人,最後到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機構辦理停止還款手續。

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買家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支付定金的壹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押金的壹方違約,押金雙倍返還;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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