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落戶是很多城市剛需群體非常關註的內容,在當前嚴格的戶籍制度下,很多城市都實施購房落戶政策,而這也是拿到城市戶籍最為主要的方式之壹,在申請落戶時壹定會用到房屋產權證,而貸款買房的朋友由於相關產權證件均抵押在銀行,而業主手中只有購房合同或是發票,事實上合同和發票只是房產交易憑證,但不是房產權屬證明。在辦理購房落戶時必須要提供不動產證才是關鍵。其實很多人不太了解,房屋在辦理按揭抵押的時候,銀行其實拿到的是《房屋他項權證》,而並不是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壹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
所以其實貸款購房的業主手上是可以拿到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原件的,而銀行則拿著他項權證。只不過在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上的抵押欄有註明:已抵押。在銀行按揭款還完之後,銀行會出具相應的證明,同時還要去當地房管局辦理塗銷他項權抵押的手續,這些手續辦理完畢後房屋的完整產權才能歸業主所有。
在拿到房屋產權證後,去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準許遷入證明,之後再帶著該證明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出意遷入證明。憑這兩項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辦理準許遷出證明,之後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所有證明材料準備齊全後,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就可以去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買房落戶是壹些地方為了刺激房地產市場采取的壹項措施,當前隨著城市流入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很多地方在買房的基礎上增加了很多附加條款,比如在當地有穩定工作、繳納社保滿壹定年限等,大家在辦理購房落戶之前需要對這些政策有所了解,達到要求後再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