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銀行咨詢辦理情況,以及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和證件;
2.辦理相關資料(包括單身證明或離婚證明等等)以後,到銀行提交個人住房貸款申請;
3.等待銀行的審查,確定房貸額度和貸款期限;
4.在銀行審查完畢後,接到通知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壹般由銀行代辦保險;
5.辦理產權抵押,公證並登記;
6.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註銷登記。
二、公積金貸款手續:
(壹)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到貸款專業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材料。
(二)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
2.按照規定需要對申請人進行信用評估的,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由工作人員打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辦理下壹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至指定的評估機構,提交抵押物評估申請。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有關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再次溝通的,工作人員將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確認、核實信息。
2.如果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那麽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等事項;如果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則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後,由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所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如果借款申請人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則要先到指定櫃臺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在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