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讓妳補足差額,因為妳的房子價值下跌後妳無法滿足貸款要求,所以妳必須補償差額。如果妳不能賠償,銀行將拍賣妳的財產。當然壹般會低於市場價。當然,您仍然需要向銀行償還剩余的差額。
2.房價大跌銀行會收妳的房子嗎?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銀行會把房子收走嗎?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的是,在購買房屋申請抵押貸款時,銀行和買家之間存在兩種關系:
第壹個層次是借貸關系,即妳向銀行借錢,銀行是債權人。
第二個層次是抵押關系。妳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了,銀行可以行使房子的抵押權。
人們普遍認為,如果房子下跌,總價低於剩余貸款金額,銀行將沒收妳的房子。
比如壹套價值654.38+0萬的房子,首付30萬元,貸款70萬元,已經還了654.38+0萬元,還剩60萬元,但後來房價降到了50萬元,低於剩余的60萬貸款,銀行會收回房子。
聽著,銀行很霸道。這時候買家就要說了,妳為什麽要拿走房子?法律依據是什麽?
銀行辦理了財產法。《物權法》第壹百九十三條規定,抵押人的行為足以減少抵押財產價值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未能恢復抵押財產價值或者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如果由於抵押人即購買人的原因導致財產價值減少,銀行(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並恢復財產價值,或提供相當於減少部分價值的擔保。如果妳既不恢復價值也不提供擔保,銀行會要求妳提前還清債務。
應該有人會說,沒錢買不起怎麽辦?
《物權法》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不能就抵押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長話短說,銀行需要與買家討論是否可以拍賣房子來償還貸款。協議不成只能直接賣,不同意也沒用。
說了這麽多,妳有沒有發現,法律規定的最大前提是房價因抵押人(買受人)原因受損,如果是市場上的普跌,就不屬於這種情況。而且,即使房價被人為破壞,銀行也應該先與業主討論解決方案,而不是壹上來就把房子拿走。僅憑這兩點,房價暴跌銀行收回房子的說法就不攻自破了。再說了,房子作為固定資產,變現是需要時間的,不壹定能馬上賣掉。持有此類房屋的銀行可能仍有風險。
在實際申請抵押貸款時,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會明確規定抵押物價值的減少和貸款人的違約行為。通常的術語是:
抵押期間,如因乙方(買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銀行)提供相當於減少價值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本息。
如乙方未提供等值擔保,也未提前清償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因此,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妳用貸款買的房子是否會被銀行收走,取決於合同中如何規定,然後銀行和貸款人將根據遇到的問題商定解決方案。房子將被作為最後的手段。因為銀行和貸款人是兩層關系,即使銀行收了房子,欠銀行的錢還是要還的,所以有人擔心買家的房子會被收走。
即使房價真的下跌了,除非妳真的沒有眼光去買壹個不值錢的房子,從去年開始,許多城市的房價已經階段性上漲,有些城市的房價每年上漲30%,其中包括30%的首付,加上這30%的漲幅,房價已經下跌了壹半,妳抵押的房子的價值仍然足以抵消貸款金額。此外,房屋裝修等其他額外投資也是成本之壹。如果這是妳唯壹的房子,大多數人應該努力償還貸款,不會讓銀行把房子拿走,對嗎?
最後,邊肖在此提醒大家,要特別註意借款合同中關於還款和違約的條款,確保按時還款。我們必須知道,銀行收回房子不會輕易發生在遵守合同的好公民身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31。請以目前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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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貸款買房,銀行會不會因為房價大跌而收走房子?
妳用貸款買的房子是否會被銀行收走,取決於妳簽的合同是否正確。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所有銀行的抵押貸款合同都具有這樣的效果: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可以行使抵押權。而且因為貸款和抵押是兩種貸款,妳仍然無法還清貸款,妳需要繼續還清其余部分。
簡單來說,從理論上講,如果房價暴跌,而妳無力彌補差價,妳用貸款買的房子可能會被銀行收走。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會出現兩種關系:壹是貸款關系,妳向銀行申請部分貸款購買自己的關系,銀行給妳抵押物,根據合同向銀行償還貸款。
假設房價下跌,房屋(抵押品)的價值低於妳的貸款金額: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銀行增加抵押品,但前提是房屋的價值因貸款人自身的過錯而下降。(據說如果是因為市場上的房價普遍下跌,則不屬於李在房價暴跌時要求收回房產的情況。
從合同層面看,同力同意銀行有權要求補充擔保,且該約定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效。購房者必須根據合同行使抵押權(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