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貸款買的房,銀行會不會因為房價暴跌,而收走房子

貸款買的房,銀行會不會因為房價暴跌,而收走房子

壹、貸款買的房,銀行會不會因為房價暴跌,而收走房子

銀行會讓妳補足差價,因為妳的房子價值下跌後已經無法滿足貸款要求,所以必須補償差價。如果無力補償,銀行會拍賣妳的房產。當然壹般會低於市場價。當然剩余的差價,妳還是要還給銀行的。

二、房價大跌,銀行會不會收走妳的房子?

房價下跌厲害的話,銀行會不會收走房子?

首先要弄清楚,買房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跟購房人之間有兩層關系:

第壹層是借貸關系,就是妳管銀行借錢,銀行是債主。

第二層是抵押關系,妳的房子被抵押給了銀行,銀行可以行使房子的抵押權。

坊間流傳比較廣的說法是,房子下跌,總價格低於剩余貸款金額的話,銀行就會收走妳的房子。

舉個例子就是:壹套價值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貸款70萬,已經還了10萬還剩60萬,可是後來房子價格跌到了50萬,低於剩余60萬貸款,銀行就要收回房子了。

聽著銀行還挺霸道啊,購房人該說了,妳憑什麽收走房子?有什麽法律依據?

銀行拿出了物權法,《物權法》第壹百九十三條規定: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翻譯過來就是,由於抵押人,也就是購房人原因造成房產價值減少的,銀行(抵押權人)有權利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並且恢復財產價值,或者提供點相當於減少部分價值的擔保,要是妳既不恢復價值,又不提供擔保的,銀行就要妳提前清償債務。

有人該說,我沒錢還不起咋辦?

《物權法》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長話短說就是,還不起錢,銀行需要跟購房人商量,能不能把房子拍賣掉用於償還貸款,協議不成,只能直接變賣掉房子,妳不同意也沒用了。

說了這麽多,大家有沒有發現,法律規定的壹個最大前提是,由於抵押人(買房人)原因造成房價折損,如果是市場上普遍的價格下跌,就不屬於這種情況。而且就算是人為造成房價折損了,銀行是要先跟房主商量解決方案,而不是上來就收走房子,僅憑這兩點,房價暴跌,銀行就回收走房子這種說法就不攻自破了。再說了,房子作為固定資產,變現也是需要時間的,未必能馬上賣掉,銀行拿著這樣的房子,說不定還有風險呢。

在實際申請按揭貸款的時候,跟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會明確規定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違約等情況,通常的條款是: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購房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銀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所以,從合同法的角度看,妳貸款買的房子會不會被銀行收走,重點是要看合同中是怎麽規定的,然後才會根據遇到的問題,銀行跟貸款人會協議解決方案。萬不得已才會收房子,由於銀行跟貸款人有借貸跟抵押兩層關系,就算是銀行收走了房子,欠銀行的錢還是得照樣還,於是就出現了買房人的房子被收走的擔憂。

就算是房價真的下跌了,除非是妳真沒眼光買了不值錢的房,去年開始,很多城市房價出現階段性上漲,有的年漲幅達到30%,算上首付的3成,再加上漲得這3成,房價跌壹半,妳抵押的房子價值仍然足以抵消貸款額度。再說了,房子的裝修等其他額外投入也算是成本之壹呢,如果這是妳唯壹的房子,多數人應該都會想辦法還貸款,不會讓銀行收走房子吧?

最後小編在這提醒大家壹下,要格外留意貸款合同中關於還款、違約的規定,保證按時還款,要知道,銀行收走房子的事輕易不會發生在守約的好公民身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三、貸款買的房,銀行會不會因為房價暴跌,而收走房子

妳貸款買的房子會不會被銀行收走,重點要看妳們所簽訂的合同上對對此是否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所有銀行的抵押合同都有果貸款人出現違約,銀行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且由於貸款和抵押是2種被收回後,仍無法還清貸款,妳還需要繼續償還剩余的

簡單來說就是,理論上,如果房價暴跌,而妳又沒有能力補足差額,妳貸款買的房子是可能被銀行收走的。

如果是就會存在著2種關系:壹是貸款關系,妳向銀行申請部分貸款以購置到自己關系,銀行向妳發放了貸妳依約向銀行還款的抵押物。

假設房價下跌,並且導致房子(抵押物)的價值小於妳的貸款金額:

從法律層面上來看,銀增加抵押物,但是僅限於因為貸款人自身過錯而導致房子價值降低的情況。(參說,如果是因為市場上普遍的房價下跌,則不屬於利在房價暴跌時提出收回房產的要求。

從合同層面上同裏約定了銀行有要求補足擔保的權利,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約定是有效的。購房者必須根據合同的約定來權行使抵押權(即

  • 上一篇:貸款放款查詢
  • 下一篇:70萬貸款30年提前還本金1萬減少多少利息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