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數貸款機構在放貸之前都會要求借款人買全險,而之所以會要求借款人買全險是因為貸款買的車本身就有每月還貸的壓力。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那麽借款人很可能遭遇較大的經濟風險,最終有可能還不起貸款機構的錢。因此貸款機構為了降低這壹風險,就會要求借款人買全險。而如果真的遇到貸款機構要求買全險的情況,借款人可以先與貸款機構協商,若貸款機構強制要求買全險,那麽可以換壹家貸款機構進行貸款,或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全險,這個名詞表面涵義使人有點混淆,因為這類保險包括範圍相當廣泛。
包括內容:壹般來說大家認可的全險指: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等這幾項。有條件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但是無論妳買再多的保險,也不可能做到什麽損失保險公司都會賠的。以下幾種情況屬於保險公司拒賠的情形。
不理賠情形:
1.收費停車場丟車:壹般情況下,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放收費停車場所的車輛,停車場有責任保管車輛而保險公司不必負責。因此,遇到這種丟車情況,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即使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負責任的,而是應盡快爭取時間,讓保管車輛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保管人來負責賠償。
2.駕駛員故意事故:根據保險條款規定,駕駛員的故意行為屬於責任免除範圍,因此即使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為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因此車主壹定要遵守保險條款,否則還是自己吃虧,當然駕車者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這樣不僅得不到賠償,而且還會為自己扣上騙保的帽子。
3.車輛內物品丟失:根據保險產品中的保險範圍規定,盜搶險的賠償範圍僅僅是車輛本身,而不包括車內的物品。如今保險公司對車裏的物品多數都不承保,只有少數公司的財險產品可以承諾對車內的特殊物品進行賠償。因此投保人盡量不要將值錢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車裏面,應放在比較安全的地方或者隨身攜帶,以免遭受不測,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財物損失。
4.車輛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責任險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在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中規定,“第三者”的定義中,不包括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家庭成員以及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因此,駕車者如果不小心撞上了自家人,只好自認倒黴,因為這種情況是得不到保險公司賠付的。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比較常見的有10多種情況,比如車燈或者倒車鏡單獨破損的不賠;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賠;水深處強行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的不賠;車輛修理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拖著沒保交強險的車出事故的不賠;私自加裝的設備不賠;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不賠;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不賠等等。此外,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