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好貸款後,必須按月還款或提前還清。公積金停貸不會影響還貸,但是每個月要保證自己賬戶裏有錢還貸。
(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4)新公布的《送審稿》中提出,除單位和職工外,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由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享有提取、貸款等權益,這對於部分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無疑是壹大利好。
二、封存公積金如何提取(1)購買二手房的,可憑購房合同或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或房產證、房產買賣統壹發票或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證明或契稅完稅證明、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壹次性全額提取。
(二)購買新建住房的,憑購房合同或房產證、房產買賣統壹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住房公積金卡及首付款或全款購房人身份證壹次性全額提取;
(三)退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出國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戶籍遷出本市,可以取出公積金。
(四)戶籍不在本市且已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男年滿50周歲或女年滿45周歲,無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滿2年的,可以銷戶並領取。
三。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將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職工與非本市戶籍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本市就業並離開本市的;
(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
(十)部分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壹)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特殊疾病(詳見公積金中心網站“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