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被信貸員截走挪用該咋辦
法律分析:報警處理。
信貸員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銀行工作的職工,利用自己職務上面的便利來進行挪用貸款,這個是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構成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或者。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用欺騙手段挪用客戶貸款怎麽辦?
再通知妳開取就行了。他們說妳把存折交給他了,就是了,我說我就不認識他幹嘛借給他10萬塊錢呀,他是再說我放那裏的是空的存折,最後體現金是梁國慶簽的字存折上轉走的,於是我舉報到社監察室,沒有任何到周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結果是:“已經下文讓邱集鄉信用社限期整改了,”至於我頭上的貸款仍然在我的名下,請問這樣的事情我該怎
三、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用欺騙手段挪用客戶貸款怎麽辦?
再通知妳開取就行了。他們說妳把存折交給他了,就是妳同意把這筆錢借給他了,我說我就不認識他幹嘛借給他10萬塊錢呀,他是騙我把存折放他那裏的,再說我放那裏的是空的存折,最後體現金是梁國慶簽的字,又證據可以證明是分三筆從我存折上轉走的,於是我舉報到了鹿邑縣農村信用聯社監察室,沒有任何結果,後來我又舉報到周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結果是:“已經下文讓邱集鄉信用社限期整改了,”至於我頭上的貸款仍然在我的名下,請問這樣的事情我該怎麽辦?
四、銀行信貸員挪用了客戶還款,銀行要求客戶還款合法嗎?
刑法條文如下:第壹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